食、衣、住、行談人權

復旦高級中學國中生 莊朝宇
  人權是人一生所具備的最大的權力,沒有人權就沒有尊重,沒有尊重這個世界將無法平衡,然而當自己在使用人權時,不可以去侵犯他人的人權。這個和自由很像,真正的自由是不侵犯別人的自由才是自由。所以做任何事因三思而後行,不可以以「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態度來去做任何事。
  
  食、衣、住、行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密不可分的元素,而這些都是否尊重消費者、使用者的人權呢?
「食」,是指我們每天所吃的食物,然而這些食物在一些不維護消費者人權的不肖業者手中,可能有毒或為了降低成本而偷工減料,這也是不尊重消費者的人權,更進一步有可能導致死亡。

  「衣」,是人們所穿在身上的布料,而這些穿在身上的「衣」也可能含有毒,例如:之前新聞報導有提到兒童所穿的拖鞋含有毒素,會影響兒童的發展。這些也是人權的一部分。

  「住」,是人們所居住的地方,隨著時代的演變,人們居住的房子越來越先進,但是問題也越來越多,如:海砂屋、輻射屋‧‧‧‧‧‧等。這些是會影響人們的健康,有可能導致畸形、死亡。這樣的房子住的安心嗎?對購屋者有任何人權被尊重嗎?

  「行」,是人類發明出來代步的工具,可是有得就有失,當我們方便行使交通工具時,卻忘了美好的環境一直在被人們消耗、破壞,大自然的資源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所以我們應該與大自然好好的相處,不再破壞它。

  這些都是和我們息息相關的,圍繞在生活周邊,可是卻隱藏了許多大家所不知的危機,而這絕大部分是因為缺乏人權的概念,所以人權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也是最需要做到的,更是最容易做到的,只在自己的一念之間,將決定世界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