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 NGO 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在2010年4月1日與聯合國 NGO 世界公民總會聯合舉辦「 2010 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此次人權高峰會以「尊重、法律、稅務、環境」四個面向,深入探討台灣人權及世界各國之人權狀況,希望能提升世界公民的人權觀念並落實於生活中。 此次高峰會邀請到各領域的專家,並分享自己在專業領域中的人權發展和期許,那身為學生的我該如何落實人權呢?想了很久我突然發現,人權就是在人與人或人與自然萬物的互動中,應該擁有的權利,但在要求權利的同時也不能忘記自己應盡的義務,所以要落實人權可以先從履行自己的義務開始,然後在這互動中獲得應有的權利。
在學校互動的對象通常是老師和同學,而學生除了要讀好書之外,還要懂得彼此尊重,讓人與人的交流多點關懷和溫暖,因為我希望別人可以尊重我,別人同樣也會希望可以獲得尊重。也許平常我對別人太過嚴苛、也許我不夠有禮貌,這些都已經侵犯別人的人權,其實我可以對週遭的人多點微笑、多點關心、少些批評、少些比較,這樣不僅自己可以生活的比較開心,身邊的人也容易因為這些開心的因子而對我們更友善,所以先從自己做起,讓尊重、關懷與正面的能量增加我們內心人權的空間。 我們去別人家住,離開的時候一定會將環境整理好,因為這是一種禮貌,這樣下次當我們有需要時別人才會願意提供環境借我們住,地球不也是這樣嗎?大地就像是一個無私的母親,她不斷提供一個舒適的環境給我們,而我們也該讓大地有所休息,不是不斷的破壞。身為學生要做好環境保護可以從生活的小地方開始,出門使用環保筷、減少使用塑膠袋、隨手關燈關水等,這些觀念都早已存在我們心中,我們只要將環保的口號落實在生活中,就是對環境的保護,我們要為地球做更多事,才會和大地更舒適的永續生活下去。
不管是面對人或自然,我們都可以先從自己的行為或態度開始改變,主動的改變然後才會獲得更大的人權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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