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自己 活出自在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義工 周玲琴

  2010年4月1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與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辦理「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針對「尊重、法律、稅務、環境」四大議題進行熱列的討論,「尊重」擺在最前面,自有其道理,天賦人權,必需以「尊重」為前提,才能使人權受到真正的保障,尊重不僅是人與人之間互相的尊重,還包括人對自然萬物、對地球環境的尊重,甚至常為人所忽略的對自己的尊重。

  對別人的尊重,是因為認知到每一個體都是獨一無二的,每個人既是獨立的個體,就不可能要求每一個人都跟我們一樣,對於別人與自己的不同,予以善解包容,這在對一般大眾還比較容易做到,但面對自己最親密的家人時,常會忘了尊重,所以我們常會對別人講話時客客氣氣,但對自家小孩時,語氣就不一樣了。

  為人父母者常急於幫小孩處理事情,忘了尊重小孩可以有「等待」的權利,例如有時要小孩幫忙洗個碗,而小孩正看著他最喜歡的電視節目,簡答了一句「好,等一下」,可是父母往往等不及,就乾脆自己洗了,還一邊洗一邊責怪小孩不幫忙做家事。

  有時父母好像很尊重小孩,但在言語中或態度上常不經意的不尊重小孩的決定,記得有一次全家到威尼斯自助旅行,女兒想挑一個彩繪玻璃小飾品送給好友,左挑右選,爸爸已經感到不耐煩了,直催著她趕緊挑一個,好不容易女兒總算挑好了一個小禮物,可是店員包裝時,不小心掉到地上,女兒唯恐造成瑕疵就不買了,爸爸覺得在這個店裡挑了那麼久卻沒買,對店員不好意思,就要女兒買了算了,女兒執意不肯,先生便要我隨便幫女兒挑一個,以免她回家後後悔,雖然最後我還是買了,但女兒為此覺得她的決定沒有受到尊重而悶悶不樂。又旅行時,我們給了二個小孩一些零用錢,讓他們可以自己買他們喜歡的東西,可是當他們要掏錢時,我卻不斷的提醒他們,這個好嗎,那個好貴,真的要買嗎?這時老大大都會顧慮到父母的意見而作罷,而老二則是尊重自己的感覺還是買了,最後當老大抗議都是父母干預太多害他都沒買到喜歡的東西時,我們反而認為我們只是提供我們的意見而己,又不一定要聽我們的。
   現實生活中這種情況也常發生,例如女兒大學剛畢業找工作時,要找什麼樣的工作才好,我總是擔心她受騙或受傷,不斷的把自己的過去的經驗告訴他們,希望讓他可以減少一些挫折或錯誤,而忘了尊重小孩有自己的看法,剝奪了他們可以「做中學,做中修」的學習權利。而我也常會因為顧慮婆婆或先生的看法而放棄自己的決定,可是事後先生卻告訴我他只是說說而已,若我堅持自己原來的決定,他也不會怎樣,反正那是我的事,原來有時要先尊重自己,別人就會尊重你了。

  記得曾聽過有一個實驗,就是將一組人臉上劃上疤痕,要他們坐在醫院候診室裡,觀察旁邊的人對他們臉上的疤有什麼反應。出發前,實驗者再補強一下他們臉上的疤痕,以免疤痕脫落,其實是偷偷的把疤痕去掉,結果實驗結束後,這組人覺得別人一直看著他們臉上的疤痕,甚至露出鄙視或可憐的眼光,其實他們臉上什麼疤痕也沒有,這個實驗讓我了解到,往往我們怎麼看自己,別人就怎麼看我們,我們若連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又怎麼能要求別人尊重我們呢,就好像「自助,人助,天也助」,所以希望得到別人尊重,自己要先尊重自己,相信自己,接受自己,才能活得更自在,也惟有先尊重自己,別人才能尊重你,正因為尊重自己,允許自己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不必一味迎合別人,才能真正尊重別人也一樣可以有他自己的看法與做法,而真正的尊重別人,也才會進而尊重自然萬物,尊重這個獨一無二地球的生存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