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48年12月10日第三屆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後,人權主義開啟一個嶄新里程碑,每年的12月20日也而被定為「世界人權日」,隨著人權意識的抬頭,許多人權團體也紛紛成立,為人權盡一份心力,世界各國政府不斷修改相關法律條文,以求更能維護及保障人權。人權固然是以「人」為中心,大家對於如何維護身為一個人該有的基本權利,都不遺餘力,但從另一個方面想,當全部焦點都集中在「人」的時候,對 於「非人」的其餘物種,是否也逐漸被我們所遺忘。
所幸,還是有人注意到這一點,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於1972年6月5日至16日在斯德哥爾摩舉行,並發表了聯合國人類環境宣言,其中考慮到需要取得共同的看法和制定共同的原則,以鼓舞和指導世界各國人民保持和改善人類環境,而制定出這宣言,筆者認為人跟環境是息息相關、密不可分,為相互影響的生命共同體,當我們為了生活而從周遭環境擷取資源時,應同時想到環境並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像是一個銀行,借多少出來,就應該還多少回去,等到銀行警告和出面討債時,後悔就來不及了。
現在的情形,就如同收到大地發出許多的警告,從地震,海嘯,土石流...等等,都是一則則怵目驚心的嚴重警告,經由科學家的長期觀測,臭氧層破洞越破越大,極地的冰山冰原越縮越小,海平面也以不同以往的速度持續上升中,許多國家因此面臨亡國的危機,全球正在以不可置信的速度走向衰敗的未來,如此下去,我們還有未來嗎?
人權與環保並不是沒關係,有些人在家持續吹著冷氣,出門就開自家名車,東西用一次就丟,他們本身並不覺得有什麼關係及影響,但影響的,卻是在另一個地區的人們的生活,人權最基本就是生命權,這個都顧及不到,更不用談其他的人權,少數人再自私自利下去,不僅是侵犯他人的生存權利,有一天自己一定也會遭殃。
這個環境提供了我們生存所需的資源、所居住的場所,使我們得以發展出人類的文明及文化,人類有權更有責去維護我們生長的環境,不要認為自己沒辦法做什麼有影響力,其實每個人都開始從自身做起,在日常生活中即可落實,像是我出門儘可能搭大眾交通工具或以腳踏車代替摩托車,隨手關燈關水,自備水杯購物袋,減少垃圾...等等,相信累積所有人的力量,必定有所不同。現今科技的發達也是一大助力,許多物資都可回收再利用,減少無謂的浪費,目前科學家正在積極尋找可替代的能源來源,避免現有的資源耗竭,我們本身能做的就是確實做好資源回收,並重覆使用物品,不要任意丟棄,節約水電,節能減碳,為維護地球共同付出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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