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應當尊重員工

自由業 丁叮

  從學校畢業後踏入社會開始工作,就覺得在社會上工作的確跟學校的學習非常的不同,有很多地方要適應、要了解、要學習這包括人際上的、工作上的都是,在工作多年後發現很多公司對於勞基法的準則與規定都是沒被落實的,很多的職員因此受到諸多不平等待遇,很幸運的我個人目前沒有遇過不平等待,但是我看到以前同事們因為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卻沒獲得公司團保的理賠並把責任歸責於職員自己不小心、另一同事則是因病開刀住院,但公司卻說再給你三天時間如果不回公司上班就立刻開除,這期間也沒得到公司ㄧ點慰問、另公司主管提出離職時所剩的特休假按照勞基法,後給特休即是在該職員離職時將沒休完之休假轉換成薪資發還,但公司堅持不付還隨後即吃上職員告公司的官司….等。

  舉以上的例子我個人認為雖然我們也是挣一口飯吃的人,但是我覺得如果雇主跟員工的互動是可以互相尊重的,那很多時候很多事情不是可以事半功倍?員工工作起來的氛圍與感覺,人跟人之間的相處上不是也能讓公事更加的完善嗎?

  這個世界不公平的事情太多就是因為大家都沒互相尊重,在工作上員工才會如此的沒人權,我希望各個雇主都能夠是個好雇主這樣才能真正的長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