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尊重與人權

元培大學學生 陳宗佑

  當電視機裡頭的各大代表高喊著[我們要捍衛我們的人權],電視機前面的我們,又是怎麼去看待這件事情呢?根據聯合國於1948年12月10日所決議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二條[人人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並且不得因一人所屬的國家或領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國際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無論該領土是獨立領土、托管領土、非自治領土或者處於其他任何主權受限制的情況之下。然而、在現今社會中、不公的對待仍舊在各地發生。

  兩年前、我在台南縣麻豆鎮的致遠管理學院唸書時,在寒假開學前搭車回去,一下車後、便走向附近的計程車、尋問現在有沒有人可以戴我回學校。當時的情景我仍然記得,當我用國語跟他說我要到哪邊的時候、眼中那充滿不屑的神情,彷彿我們這群不會說台語的人是他們的敵人,一路上的態度更讓人難以接受。又或著是有次我與班上的同學在鎮上騎車的時候,後方有輛轎車緊接在後、並在之後口出穢言,我們有招惹他們嗎?我們也跟正常人沒甚麼不同阿?為什麼就是會招受到如此的對待?難道說、禮貌以及尊重,在現今的台灣社會中,越來越被人所淡忘掉、進而讓有心人士逞兇鬥狠嗎?

  當然、我們也不能因此而以偏蓋全,這社會中還是有不少好心人存在。前陣子、當我與我朋友一同到高雄觀光的時候,在西子灣的停車場要出去的時候,發現身上的零錢都不夠,當時也已經深夜十一二點、周遭也沒有店家。當我們慌張的時候,有位先生剛好也來繳費、我們就趕快詢問說有沒有辦法跟他換零錢,沒想到那位先生就直接把零錢給我們、說[你們就拿去用吧。]就走了,當下真的覺得、還是有樂於助人的人在我們周遭徘徊的。對秉持民主的台灣社會而言,我們沒有辦法強迫他人一定要接受這些禮儀,但我想、如果經由教育、電視媒體的潛移默化下,每個人終將懂得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