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兒 潑出去的水

家管 陳何碧鑾

  人家說,還沒結婚前的兒子是父母的,結了婚後的兒子是媳婦的,好命一點的娶到比較好的媳婦,還可以擁有半個兒子。其實自私本來就是人的本性,也不能全怪人家媳婦不孝順或不夠孝順,人家兒子也有自己的家庭要顧,做我們父母的要給兒子空間,可是更要懂得給自己留一個自給、自足的生活保障,這樣子兩代之間,應該就可以有比較好的互動關係。

  人家也常說:「寧願留給子孫德,也不要留給子孫財。」、「兒孫自有兒孫福」,做父母的,應該讓年輕的一代自己打拼,不必為兒女打點太多。偏偏在中國人的觀念裡:「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加上現在是講究男女平等的時代,我國的民法也已經明訂保障女兒一樣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所以有很多像我一樣老一代觀念的父母,早早的就把大部分的財產給了兒子,也因為這樣,有些這麼做的父母日子就會過得很辛苦,因為他們很難對財產已到手的兒子有所期待,更別談要兒子孝順了。

  我的一個親戚含莘茹苦的,把兒子裁培到國外拿了學位回來,回國後娶了一個各方面條件很好的媳婦(以現在的生活水準來說,他兒子夫妻的收入相當的高),可嘆的是,他那媳婦不懂得飲水思源回報公婆,一心只想得、得、得,慫恿他兒子百般計較先分家產,我那親戚也完全沒有自保的觀念,真的就把大部分的財產分給兩個兒子,好了,這個媳婦覺得公婆財產分得不公,不時給兒子不好的想法,讓他兒子對他愈來愈不滿,最後父子決裂,以致十年多來對他這個父親不聞不問,更可悲的是,有一次他的孫女在路上正面遇到他這個祖父,居然像是遇到陌生人一樣,別過臉去一聲招呼都不打,我這個親戚回家後愈想愈氣,恨得到法院按鈴控告兒子遺棄。

  「嫁出去的女兒 潑出去的水」的觀念,深深的影響了我們這老一輩,這種觀念,讓我把回娘家來探視我們做父母的女兒,當作是來訪的客人,那女婿呢,就更是大大的客人了。我們都不敢對女兒有所要求,更不用講對女婿了。其實,女兒也是我們生養的,我們也給女兒一樣受好教育的機會,女兒對父母也有應盡的責任。

  我要說的是,我們這些老一輩的,沒有受教育的居多,應該要有人教我們老一輩正確的觀念,讓我們懂得民法的規定,不要讓我們做一些不懂自保又傷害我們自己的傻事後再來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