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氣候變遷談攸關生存的環境人權

SGS台灣檢驗科技溫室氣體服務團隊/主任查證員 鄭世輝
  

人類自1750年工業革命之後,因應各種人類的慾望而大量使用地球資源,各種化石燃料如石油、煤炭等,成為人們用以燃燒來產生能源的主要來源,進而帶動工業發展,不斷製造出各式各樣產品,工業化的結果也使用了更多高潛勢的氣體如氟氯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SF6)等,更加速了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漸漸影響氣候系統的穩定,導致溫室效益與氣候異常的結果,另外,工業開發的過程,人們以人定勝天的觀念,完成許多過去不可思議的開發工程,卻也破壞了大自然原有風貌,日積月累下來,地球已被人類過度地消費,最後導致各式各樣環境問題,嚴重影響到全球人類共同的命運 -- 生存權。當「氣候變遷」可能對人類生存環境帶來的極端衝擊,但大部份人們至今卻仍未意識到,上天賦予自己的生存權,極有可能因極端氣候型態與生存條件的改變而慘遭剝奪,因為人們並未意識到,當自己竭盡所能地取用地球資源的同時,卻也一步步地喪失了自己的環境人權,共同地帶領人類命運走向滅絕。

   究竟人類未來會走向滅絕與否,我們可以從2009年聯合國於哥本哈根的會議中看出端倪,2008年底的金融風暴重創全球經濟,世界各國皆致力於該國家的經濟復甦,然而面臨國內外各種層出不窮的問題,卻已讓各國元首頭疼不已、精疲力竭,因此在面對全球人類生存的環境人權議題時,各國的表現似乎仍以國家經濟發展為前提,對於攸關生存權利的會議,似乎仍未深刻體認到,人類的命運有如站在咫尺懸崖上,只差一步就會全面滅亡,值此時刻,人們思考的卻不是怎麼來拯救自己、拯救世界,僅顧著自己眼前的利益,而漠視了全世界人類的環境人權。儘管各個國家並未於哥本哈根會議中,對環境人權提出自己所應承擔的義務,我們也不應忽視這個不得不面對的真相。

  「天賦人權」一詞表達出上天造人,給予人類各種適合生存的條件 – 陽光、空氣與水等三個重要條件,因此擁有乾淨、適合生存的空間,是全人類所共有的環境人權,每個人從出生皆應該受到平權的對待,我們的環境不應該因任何個人的私慾而遭受破壞,然而綜觀人類的工業發展所帶來的科技進步,卻是如此地背道而馳,原本的青山綠水,似乎也都在這樣的發展過程中,成為不可回復的犧牲品,若後代子孫出生到這個世上,只能在電視中看到青山綠水的畫面,真實生活中卻只有洪水與乾旱,那將是人類共同的悲哀,也是人類共業的結果。

   落實環境人權保護的概念,可從「永續發展或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角度思考,現今社會中無論政府政策、企業責任乃至個人消費,都與此觀念有著密切關係,因為在追求滿足人類生活所需,卻又不損及滿足後代需求的前提下持續性發展,正是考量環境人權具體的表現,但是,若只有體制上與外在約束來管制人們如此思考,將無法真正落實此種觀念,永續發展觀念應由人類的心靈環保開始,由內心出發去尊重與保護地球資源,才能讓永續發展成為具體行動,而不在只是宣示性的口號。
《維摩詰經》佛國品說:「隨其心淨,則佛土淨。」已說明心靈環保的概念,乃在待人接物、日常生活的起心動念處,因清淨的心靈,才能打造清淨的家園,佛祖已於二千五百年前則已說明此一觀念的重要,現在的氣候問題,正反映人們心靈的不知足,因此從個人己身的淨化心靈、少慾知足中做起,才能護衛環境人權的務實行動。

   「改變自己的心,就能改變世界」,若每個生存在地球上的人類,都能改變自己的心,讓自己的心往更好的方面發展,明白自己的責任與義務,共同為護衛我們的環境而努力,透過每個人在其生活環境中不斷提升其生活環境品質,再結合世界上眾人的力量,便可解決世界上各種難解的環境問題。

   在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會長洪道子博士所提出的論文「世界公民應重視世界公民的人權發展」中提到:「人人都是世界公民,有責任與義務為自己與後代子孫維護一個安全健康的生存環境,看見人們的需要,起身為人們而服務,僅以一顆救世人、愛世人的心,將一份體認與行動力貢獻於世人」此等作為,是在體認心靈環保的重要性之後,轉化為實際的行動力,為自己也為後代而維護生存環境,讓青山常在、綠水常流,後代子孫也能享有一片乾淨的人間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