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9日台灣新生報報導,新加坡海峽時報報導指出台灣馬路上「車不讓人」情況相當普遍,與歐美等先進國家相較,台灣的駕駛人在馬路上禮讓行人的教育還要待加強,並指出前駐南非大使陸以正在台北東區過馬路遭轉彎計程車撞倒骨折,因此「車不讓人」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這篇報導說明台灣馬路上「車不讓人」情況相當普遍,國內人權法治觀念還不夠,駕駛人老大心態很要不得,無論有無號誌或交通指揮,均應暫停讓行人優先行走通過,換言之,行人擁有路權應尊重,所以政府需要提昇駕駛開車守則,讓行駛中人車平安最重要。台北市交通局交通安全科長張滋榮坦言,台灣駕駛人普遍欠缺「人本交通」的觀念,即便是汽機車駕駛人,走在路上也是行人,彼此應互相尊重,共創安全的交通環境。
人權教育很重要,政府應當重視國中小學人權教育的紮根,讓學生從小接受人權法治的觀念,而尊重是人權的基本首要,人與人之間如果能夠互相尊重,凡事以和為貴,就能和好相處,如果國與國之間也能互相尊重,透過良好的溝通管道,也就不會有戰爭發生,那麼人們就能夠安居樂業,永享太平,這也是人們的希望與努力的方向。
人權是普世價值,全世界的人權意識已受到重視,政府重視人民心聲,以良好法律制定規範,建立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國家讓人民得以安居樂業,社會秩序得以安定,國家安全得以維護,人民財產得以保障,若能如此,是百姓之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