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權利

家管 余淑美

  過年前,外孫從朋友那裏拿回一隻小狗。我們家多年前有養狗,自從狗兒因故往生後,就沒再養了。本來我是反對養狗的,但想到讓目前待業在家中的外孫,生活有點重心,也就勉強同意了。但是和外孫約定好,小狗的一切生活雜事要外孫自己打理。

  剛開始小狗確實活潑可愛,外孫也都會按時照顧和清理。不久小狗就出現食慾差、拉肚子,甚至血便的情形。原本是要外孫自己想辦法帶去看獸醫,但是他仍待業中,哪來的錢帶小狗去看醫生。我看小狗日漸衰弱,實在於心不忍,就拿錢給外孫,讓她帶小狗去看醫生。後來得知,小狗得到的是俗稱狗瘟的病,並不能治癒。正不知該如何是好時,先生竟說把小狗丟到外面,讓牠自生自滅。小狗也是有它生存的權利,既然到了我們家,我們就應該全心照顧她,畢竟它也是一個生命,就算牠得了不治之症,我們也要好好照顧牠到最後。先生的說法,被我拒絕了。

  拖了幾天,吃了藥情形有點好轉,沒多久情況卻越來越壞,實在不能再拖下去了。最後,不得已叫外孫把小狗送到動物之家,那裏有專業的人可以協助處理,無論小狗的最後會是如何,總是會比留在家中痛苦掙扎要好。

  尊重生命,不僅是尊重人,也要尊重所有的生物。人不是萬物之靈,而是地球上萬千生物中的一種。要愛護自己更要愛護其他的生物,地球上的一切都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