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是一朵需要好好栽培的花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約聘助理研究員 江孟雲

  最近臺灣發生外籍勞工遭雇主強迫吃豬肉事件,重創了臺灣的國際形象。乍聽之下,或許有人會覺得,強迫吃豬肉一事有嚴重到影響國際視聽的程度嗎?如果有此想法,我們的確離「尊重人權」還有很遠的距離。

   對個人宗教信仰自由之尊重已為普世之價值,上述事件才會成為國際媒體「注目」的新聞。誠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尊重是人權觀念的基礎,無視於他人宗教信仰的需求,就是無視於他人的人權,這個事件反映出來的不只是雇主對國際文化的無知,更重要的是心態上、行為上對他人的蔑視及傲慢,好像這些外籍勞工因為他們的所從事的服務是臺灣社會中的基層工作就不被尊重,同樣的,之前不也才發生一個英籍印裔商人撞死送報生畏罪逃逸的事件嗎?那社會大眾所憤慨的不也是當事人犯後態度的傲慢所令人感受對臺灣人的不尊重嗎?這兩起事件的受害者跟被告剛好都屬外籍人士,正好讓我們反思,同樣是外籍人士,他們的職業差異是否在影響了他們在這個社會中所受到的對待?而「尊重」這個型塑人權觀念的基礎難道應該因對象而有所差別嗎?

  當臺灣社會有四分之一的新生代已經是來自所謂「外籍新娘」的「新臺灣之子」時,我們這個社會是否已經認真開始學習「尊重」對人權、對多元文化的重要性了呢?誠摯祈禱,在臺灣這塊美麗之島上,每個人的心中都能開出一朵名叫「尊重」的花,讓島上花香處處、處處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