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死刑面面觀

退休教師 高憲章

一、世界潮流

1.廢止死刑運動,在短短的三十年間,已成功席捲全球,目前已有將近 100多個國家已完全廢止死刑,但是目前最先進的美國、中國、日本、新加坡、韓國以及中東、伊朗、阿拉伯是反對廢止死刑的國家。

2.歐洲廢除死刑的大多數國家是北歐,這些先進國家最大的特點是治安很好,犯罪率極低,幾十年來才出一件殺人案,在這樣的治安下,他們當然有廢除死刑的條件。

3.國際和國內的人權組織,道貌岸然,特彰顯死刑犯的人權,未提升自己高尚道德,高人類關懷,殊不知此舉又一次殘害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心,加害人不想死,那被害人更不想死啊!

二、反對廢除死刑的理由

1.重大犯罪者,再犯的機率相當高,如果我們不斷主張犯人的人權,那身為有可能下一個受害者平民百姓們,我們的權利,請問又在哪裡。

2.在所謂民主國家中,能夠被判重刑是相當不容易的一件事,就是一審有罪,也還能不斷上訴,時間更長達十年以上,在這種情況下,還被判死刑的那一定是罪有應得。

3.有人主張,如果判罪犯重刑及死刑,那他會為了想逃避追緝,而搶先殺害被害者,以便湮面證據,所以減刑或廢除死刑,是在保護受害者,但我們無法證明,判死刑對減輕犯罪有幫助,我認為這是不合邏輯的詭辯。

4.衛道人士認為把犯人關進監獄,使他們改過向善,重新做人的機會,但各位有否仔細想過,監獄絕不是來教 ”公民與道德”之地,難道家庭與學校沒給你義務教育嗎﹖做壞事會被關,殺人會判死刑,如果你知道還犯,那證明要你重新來過,那是緣木求魚,比登天還難。

5.不將一個重大犯罪槍決,而將他關到死是比較人道嗎﹖是不是太可笑了,要我們花錢養一個罪犯到老死﹖我是一個無犯罪的良好國民,誠實納稅,國家為什麼不養我一輩子,卻要養重大罪犯一輩子,道理何在﹖太不公平了吧!

三、結論

  我堅決反對廢除死刑,要保障人權,維護正義。人類是群居動物,團體生活,自然就會有規範,每個人都要遵守,誰都不能例外,更不能逾越分寸,殺人者死,罪無可逭,這是無庸置疑的,也是千古不變的定律,如廢止死刑,那是助紂為孽,為虎作倀,我想沒有人願意殺人,當然更沒有人願意被殺,那只能相信司法,而觀察法官,人人都有慈悲之心,秉著包青天的公正無私執行這一份神聖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