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人權問題改善 刻不容緩

台北縣議員 吳琪銘

  人類從遠古時代開始,就有”群體”與”聚落”的概念,其實這也是生物的本能之一,藉由群聚相互照應的方式,鞏固物種的生存與延續,使得群體的功能更加的強大,不被外來的力量所影響與破壞。然而在人類歷史長久的演化、科技不斷的更新之後,人類有了文明之始,開始因為階級與社會地位的差別導致前面所述人類群聚為求達到生命延續與發展狀況而產生了質變,而早在西元前1750年,最早的法典出現,此時已經有了”正義”的概念,到了十八世紀之後,人權意識逐漸抬頭,我們可以在1776年看到以” natural rights”為立基的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美國獨立宣言),從此人權教育更是開始普及,每個人的財產權、自由權、生命權與工作權等更多的權利都必須被重視與關注,以凸顯許多被漠視已久、長期存在的種族、性別等嚴重歧視與不平等對待等議題。

   然而人權發展的落實與改善絕非以口號與文字等傳達意象的方式就可以達成,即使是以自由與人權立國的美國,就因為種族問題在立國之初就不知道引發多少的戰爭,付出了不可計數的代價,同樣的問題在世界各地都足以觸動敏感的國家神經,導致國家可能出現的內耗與傷害,現在美國的總統已經是非裔黑人血統的歐巴馬,對於種族問題就象徵意義上已經是跨出了一大步,但實際能否有實質的改善則需要再觀察。而其他像是性別歧視、生命自由等也都是刻不容緩必須正視的問題。

   從人權問題到財產權、自由權、生命權與工作權等都不該是任何一種階級與人種等特有的權利,這是相當基本且不會有爭議的觀念,而前面所舉歐巴馬總統的例子其實會讓我們隱約感受到某種程度的矛盾,非裔且有黑人血統的出身本就應該受到平等的對待與擁有與世界上任何人有相同的人權,但卻必須在他登上全世界最有權利的位子-美國總統之後,才被認為困擾美國已久的種族人權問題”似乎”有了一個新的改善。誠如在社會運動裡常聽到的一句話:要改革體制只有進入體制,我們誠心企盼從歐巴馬當上美國總統之後,能夠影響全世界在人權問題方面更加重視,能夠確切落實改善各項公民所應擁有的各項權利。

   今年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的主旨正是呼應兩項重要的公約:”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在各國的施行,希望能夠在不久的將來,”世界公民應重視世界公民的人權發展”這個重要的信念能夠確實傳達到世界的每一個角落,並且落實執行,讓人權議題能夠得到每一位公民的認同,並期許建立一個有正義與人權保障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