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賦人權-尊重

聯合國NGO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義工 林玥妘

  談人權,最基本的就是人與人之間要彼此互相尊重。沒有尊重就讓人覺得沒有尊嚴,沒有尊嚴就沒有人權。

  在我住家的附近,有一家釣蝦場,營業時間從每日上午10時至夜晚2時,營業期間釣客盡情的喝酒唱歌喧嘩,吵得鄰居不得安樂,不堪其擾,還把剛釣起來的鮮蝦用快火爆炒,煙霧瀰漫,臭氣沖天,讓人非常不舒服。鄰居受不了,先是好言相勸,業者卻唯利是圖,我行我素,完全不予理會,後來報警也是枉然,依然沒有改善,我們懷疑政府的公權力在那裡?我們很無助無奈,總覺像這樣完全不顧別人感受,不尊重別人的業者,實在不可取。

  記得多年前我有一間房子租給計程車行當辦公室,結果計程車常佔據馬路,讓鄰居行路不便,向我反應,我立刻道歉並請該車行改善,還有租約一到我就不再續約,以免造成鄰居的困擾。其實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我們因為彼此的互相尊重就成了好鄰居,互相照應,互相幫助。所謂遠親不如近鄰,孟母三遷就是擇鄰而居,就是最好的例子。

  總之我覺得給人尊重就是最基本的人權。希望大家都一起來發聲倡導人權,提昇人權,讓社會安定,國家富強,人民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