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徵稅權不應無限上綱到嚴重侵犯人權

資深理財顧問 官大煊

  天賦人權,是兩百多年前法國大革命時代所提出來的,它並不是一個與生俱來的真理,而是透過不斷的爭取,流血流淚才換來的權利。既使到了今天,我們還是在繼續爭取人權的保障,而且過程備受挑戰。

  從我知道洪道子博士在努力推動「國際人權公約」,並且完成兩篇重要論文之後,就在細思這件事的時代意義。我們活在中華民國的2010年代,似乎擁有不錯的人權,並沒有受到太大的侵犯;可是仔細想想,很多時候我們是在忍耐與妥協,而且阿Q式的相信倒楣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博士舉出在台灣420萬件的欠稅案,數目之多讓我吃了一驚,台灣平均每6個人就有一宗欠稅案,這就很值得玩味了:究竟是民太刁,還是官令太苛?有補過稅的人都知道,面對國稅局,你是渺小的,它在最後可以直接對您的銀行存款戶頭或是公司薪資帳戶,強制進行扣款的動作,而您可以抗衡的力量實在太小了。

  我個人在2009年有過一個很不舒服的經驗:約是在當年的第三季,我赫然接到法務部強制執行單位的信函,通知我的薪水戶頭將要被扣除1/3,以抵繳所得稅欠款。我向來誠實報稅,何來欠稅?仔細向國稅局經辦查詢,它們說沒收到稅款,我要翻案,必須提出證據。我調出當時在某銀行的繳稅單據,它們後來才勾稽到那筆超過30萬元的稅款。先不去管該銀行與國稅局之間的資料連繫在哪裡出了問題;我不解的是,好歹可以先以電話通知,或是書信通知,而不是二話不說,直接將我的案件移送法務部,就對我的薪資戶頭進行扣款動作。這件事的另一個可能傷害是:我所服務的公司,也許會質疑:「官大煊發生了什麼大事,是不是信用破產了,所以薪水要被扣走三分之一?」

  大家都知道要公務員道歉,比登天還難。天賦人權中原有的精神是「自由、平等、博愛」。在同一個國家與社會,人與人之間應該是平等的,不少人考上公務人員之後,在國家機器的撐腰之下,原有的平等不見了。當稅務人員強行徵稅,強行對我的薪資戶頭進行1/3的扣款時,它成了父權或是君權的化身,那種居高臨下的權威,讓您不得不暫時屈服,卻也讓您納悶:我的人權在哪裡?

  在一個父權至上的社會,不要去奢望人權可以被尊重;在一個君權獨大的國家,人權是無意義的期待。一個尊重人權的國家,絕不會在2300萬的人口中,出現420萬件的欠稅案,這其中有太多的問題值得我們探索。官員的一個無心之過,法條的一字模糊,就可以毀掉一個人的前途、甚或是一個家庭幸福:台灣徵稅權是否已經無限上綱到嚴重侵犯人權,是一個必須好好面對的課題,同時也是中華民國能否走向一個幸福國家的重要功課。

  人權是爭取來的,國家機器或是君權絕對不會主動釋放出來,只要我們所置身的社會還存在著一些不公平的事,我們就沒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這個社會的人權就存在著有很多改善的空間。我在2009年所遇到的稅務困擾,讓我對於師父所提出的人權維護,有著很深很深的感受。台灣是一塊大寶地,應該讓這塊土地的人們享有更豐富的人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