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 人權之鑰

兼談教育人員對人權的疑慮

台中縣父母成長協會社會服務 羅隆錚

  相隔 16年,我國終於召開第八次的全國教育會議,還設定了10項中心議題,每個中心議題之下分別再設有數個子議題,我們 很高興第一個中心議題就談到「現代公民素養培育」,更令人振奮的是在其背景說明中,開宗明義的指出:所謂現代公民是要彰顯公民素養培育需具有主動、積極、參與的觀點,而不是傳統臣民或順民被動消極的觀點。似乎深具企圖心的想要透過教育的力量,挑戰與去除台灣的封建思想餘緒,建構出一個嶄新的公民社會。

  然而,在教育部為廣納各界(教師、專家學者、家長、學生)之建言而召開的多次座談會上,不少校長與教師,針對子議題 2. 關於人權的發言,總覺得近一、二十年來台灣教育在高倡人權下,教育人員動輒得咎,特別是不得體罰學生立法通過後,感慨更多,對媒體但知學生人權,言語間似乎充滿了對教育主管機關的報怨,對媒體的怨懟,直言:人權、人權,但教師、校長們的人權在那裡,整個座談會乎變成教師、校長的人權申訴大會。

  教育之目的,無非是引發美一個受教育者之潛能,促進國家社會乃至人類之進步。身為教育工作者的校長、教師,照理說,應當是帶動社會發展的火車頭,是進步思想的先行者,是行為的示範者,怎會將自己變成一個封建的旗手呢?難道校長、教師們,不知道「民主,自由,法治,人權」是普世價值嗎?

  別懷疑,在台灣可能連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真的,不知何謂「普世價值」,約莫是2000年左右,筆者曾在一次受邀主持輔導會議上,進行測試,真的全體與會者50多人,能明確寫出「民主,自由,法治,人權」者不到10個人,事後一想,這也不能太怪這些校長、老師們,因為他們連同許多人,都是我國教育的受害者。

  教育的力量太大了,而長期以來,「黨國主義」「集體主義」「管理主義」「升學主義」「…」等封建保守意識形態,充斥於我國教育中,進行的不正是前面所講的「傳統臣民或順民」的教育嗎?我國的教育師資培育體系(早期的師範體系與後來的教育學程),教授與學生們,可能民主、自由朗朗上口,法治、人權也會論及,然而,深層的辨證-天賦人權:「人」的位置高於「國家」;「人」才是國家存在的目的,而非「人」爲了國家而存在。因此,國家有義務捍衞人人與生俱來的權利,如生存的權利、免於恐懼的權利、生育的權利、知的權利、免於匱乏的權利、思想的自由、表達的自由、集會遊行的自由。這是國家存在的目的。若做不到這些的政府,人民得以隨時更換或推翻。以上的論證會出現在我國的師資培育過程中嗎?顯然不可能或者很少?如果是這樣,我們又能夠期待什麼?說校長、老師也是受害者,道理在此。如今,這些受害者,沒有覺察自己的受害,又在傷害別人,傷害下一代。

  有關人權或人權的教育,有需要談那麼多嗎?個人認為需要,只因「民主,自由,法治,人權」向來不存在於東方之社會中,完全是外來的新生事物,乃因西方國家的哲學思潮與政治經濟發展,影響了整個東方社會,帶來了社會轉型,社會轉型有人說它基本上是個「雙性」現象,新生事物有好的、進步的,也有不好的、迷失的;所有主政者與主流菁英,或說是大多數的權力者,都希望發揚好的、進步的一面,防範或消弭不好的、迷失的一面。

  關於轉型,特別是轉型產生的新生事務,大部分是原本社會並沒有的經驗,包括主流菁英的判斷與選擇在內,它的好與不好,參雜著舊文化的質素,進步之中常夾雜著迷失。就社會實際情況而言,轉型、進步、新生事物,將對於原本舊有結構進行改造或解構,基本上必然會發生不穩定的變化。而這個不穩定也有好的與不好的兩方面:以新易舊、以進步取代保守封建當然是好的,而迷失與判斷謬誤就是不好的。此所以,校長或教師,乃至於家長,絕不敢說他們反民主、反自由、反法治、反人權,但就實際情況來看,轉型進步新生事物對於原本結構進行改造或解構,又當人們的心理與能力準備不夠時,上述一些校長、教師,乃至家長、學生,出現「人權不該無限上綱」「應該可以適度體罰」等言論,我們堅決反對,但也可以理解。

  人權,維護人權,保護人權,沒有人能加以否認否定,觀念上不成問題,但文化帶來的阻力就大了,像是中國人對教育的解釋-「教者,上所施,下所效也;育者,養子使做善也」,一看,就有使人民變成順民的感覺,社會文化又有「天地君親師」與「君君,臣臣」之封建遺緒,在在證明,我國一直以來存有的一個階級分明的「臣民」之倫理意識形態,而民主,自由,法治,幾乎是不理會倫理的,其講究的是「人權」,講究的是法治,也可以說是法制。又我們整個社會,或教育界,歷經數千年強調「尊師重道」,幾乎沒有人會想到,它其實是顛倒是非,套「吾愛無師,吾更愛真理」的話來說:「道重而後師尊」才是硬道理,才是教育人員所該追求的。

  筆者因為參與弱勢兒童的照輔,當初就討論到「我們能怎麼做?」「我們希望它們能學到什麼?他們能改變什麼?」「我們怎樣做,干預最小最少,而他們的發展最大?」「…」,最後我們取名「守護學園」,園規只有三條:一、尊重自己,二、尊重別人,三、尊重環境。實施三年下來,我們發現,「尊重」可以說是維護人權,保護人權,實踐人權的金鑰。

  大概沒有那一所學校會否認是教育機構,但今天學校如果還停留在「黨國主義」「集體主義」「管理主義」「升學主義」「…」的言行模式之下,無疑的是自陷困境。當今、學校也許已「漸漸」拋棄黨國主義緊箍咒,但不可否認的遺緒尚在。可是「集體主義」「管理主義」「升學主義」「…」卻繼續當道,為什麼我們的學校,我們的教育,不能以發展、探索、成長、陪伴替代管理、管教、灌輸…的舉措呢?

  自從我們提出三個尊重的原則之後,舉凡學生犯錯,我們一定會請他自己思考表達,是那個不尊重,長久觀察下來,印證了心理學家、教育學家的研究,小孩子其實到了五、六歲,已經相當的社會化,一般的是非對錯,90%以上都已了然在心,自己很清楚。因為守護學園的照護守則就是陪伴,就是「愛與榜樣」而已,小孩子知道我們真愛他們,知道我們會聆聽他們,知道我們不會打罵他們,知道無事不可對我們說。當他們自己說出自己犯的錯,我們會問他們,他們自己想的改進方法、解決方法是什麼?我們發現,孩子做錯了事情,他們都有追求向善向上的意念,大人給他們機會,也給他們想出來的改進方法、解決方法給予支持,那是小孩的等待,等待大人給予肯定。

  最後,想套句福祿貝爾的名言:「教育無它,愛與榜樣而已」,「人權無它、尊重而已」和全國校長、教師、家長、社會大眾攜手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