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百姓也需要人權與尊重

元新農產行董事長 彭榮德

  我出生於民國35年-台灣光復後一年,那個時代家家戶戶生活都非常清苦,為了顧三餐父母親幾乎把全部的心力投注於工作賺錢;而照顧小孩子的事則由大的帶小的來擔當。長大的小孩接著也要幫忙分擔家計出外賺錢養家,當時可以讀書讀到國小畢業算是還不錯的,我就是這樣的時代背景下開始了我的一生。

  我算是幸運可以做生意養家,一步一腳印打拼努力我也算是中小企業的老闆在同儕間算小有成就,為了讓下一代有更好的環境我決定擴展我的事業,在這同時正好看電視宣導青年創業基金及中小企業的信保基金,因為不懂所以請教了銀行的相關人員,這期間他們很客氣也服務的很好讓我順利的貸款了一筆錢可以好好的運用,但幾年後我卻發現原來我名下的貸款不只我拿的額度,而是有超貸的額度,原來銀行的相關人員利用話術詐騙我簽下契約書並竄改我提供的401表而我不自知。發現後向銀行申訴其行員的不法行為得到的回應是我們查過都有照程序來而且所有的資料都是你本人簽名的,我傻眼且欲哭無淚一身的心血有可能因此付之一炬。

  想想政府的美意提供寶貴的方案讓我們有機會企業更有發展,但只因我教育程度不高知識不足就應該倒楣被利用被騙嗎?好像不是。每個行業都應該要有每個職業道德,不應該利用職務之便踐踏消費者的人權及尊嚴,古人說:賺錢要取之有道啊。財團這樣的詐騙行為與時下的詐騙集團又有何差別呢!

  社會上像我這樣苦幹活幹的人一定還很多,而這一群人都是腳踏實地的善良百姓更是創造經濟奇蹟的無名英雄,只是我們受的教育有限無法像科技電子業頭腦那麼精光;無法向企業家那麼能言善道;更無法像大財團那麼利害用錢去賺更多的錢,我們只是知道要打拼才能過生活,我們不要求一定要有賓士車要有豪宅或鑽石,但是基本的人權與尊重是每一個人都應該享有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