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子何辜 遺憾人間

– 淺談幼童的生存權

家管 陳芳

  民國94年的邱小妹妹人球案,引發全民對醫療體系及EOC效果不彰的一片撻伐聲外,我們更看到了一個情緒失控、狠心的父親!一樁錯誤的婚姻,導致一個不幸的家庭,無可控制的暴力情緒竟轉嫁於親生幼女,稚子何辜遺憾人間!如果真能喚醒社會良心,並且讓政府反省,她小生命的苦痛才算值得。當時的副市長葉金川曾沉痛說出台灣醫學教育的失敗,並呼籲愛心比醫術更重要。

  然此家暴案件也不過是冰山一角,近年來在報章媒體中不時看到子弒母抑或兄弟相殘的人倫悲劇;曾幾何時,世風日下,人心竟已淪喪至此,我們不禁要問這個社會究竟生了什麼病?近年來由於景氣低迷,失業率居高不下,民國八十一年攜子自殺的事件,全年只發生四件,去年竟高達三十二件, 是八十一年的八倍。

  今年四月,令人震驚的小小曹事件,更是讓人扼脕;「雖然我走了,但me還是很Thank you。 小小曹上」南投縣傳出國小女童,被母親強行帶走燒炭自殺,在她親筆寫下遺書中,表達對老師的感謝。因未能及時安置女童,第一線教師徒留遺憾,卻也突顯救援體系運作上的盲點。台北市教師會副理事長楊益風呼籲,法律應該給教育第一線人員強制安置的權限。我要在這強調的是「一個嬰兒離開母腹呱呱墜地之後,只要小貝比有一口氣在,自己能夠獨立呼吸,依民法第六條的規定,他的權利,包括『生存權』在內,便受到法律的保障!

  記得2001年聖多美普林西比的總統到訪太極門,透過鳴響和平金鐘的儀式他許下了一個心願,他希望全世界的孩子臉上都帶著笑意,當時我非常感動,因為我相信唯有生活在幸福中的小孩才有真摯的歡顏,而這個願望竟出自一位非洲總統!

  隨著邱小妹妹、小小曹…等,一件件枉顧孩童生存權的不幸事件,我們相信將有越來越多人重新省思「天賦人權」,也更能懂得「尊重彼此」,但這些不幸的事件是否能喚起人心的善念及漠視民命的陳痾問題,就端視我們是否擁有如聖多美普林西比總統的至情大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