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心得

派遣人力郵件分撿人員 張瑞恩

  在看過了諸多關於人權的文章資料後,得出了以下感想:

  而對於人權兩字的定義--基於人類而生的權利。

   至於有人說的「天賦人權」,那麼為何知道人權?那是因為人權也是人類互相討論研究而制定創造的一種理想。

  雖然說是理想,但是並非徒有想法,世界上非常多的人正嘗試凝聚起來。這股強大的意志若是真正的實現,或許就真正的如同流星劃過時許下的「世界大同」吧。

   不過也有另外一種反思-正因為是人類為自身種族所主張的理想,所以其中不乏會有一些人出現「以人為先」的概念,而忽略了對於人以外事物的尊重。
例如對於人類以外的動物,出現了兩極化想法:

   動物是被觀賞、被放養、被食用的一種資源;當動物具有如人類自以為的像人類般的行為出現,便被視為稀奇而值得保存下來的一種奇景。

  某些勸著盡量不要殺害動物的理由恰與上述相反,每一種生命都是生命,動物是我們最好的朋友,怎麼忍心看著他們被殺、流血而痛苦死去。

  以上兩種我覺得的都是獨偏一方的概念。對於動物而言,我們其實與他們一同生活,原先處於互相掠食的狀態。不過在文明的發達與科學的演進後,情況已經完全改觀,我們以外的動物已經相當稀少,也導致能夠看到便會覺得高興-今天看得見,明天還能看見都很難說。

  因為動物的地位被我們自行矮化,所以出來為牠們平反這點或許能夠認同,但是那還是欠缺全方向的尊重-若是因為看見動物死亡的過程而感到害怕、不忍,所以希望不要殺害,那麼不會哀號、流的血還可能不被認為是血的植物,難道就能夠任意宰割了?

  其實從最基本的方向來說,我們的吃是為了維繫自己的生命而做出的行為。只是在經過了時光流轉後逐漸的被扭曲(說的好聽是被升格)為要享受吃。
所以不只是要把眼光放在自己種族身上,也對動植物抱持著最基本的尊重心意--吃是為了填飽肚子如此而已。

  而人類自身的生命也在人們對自身的尊重概念差異下遭到壓抑、掠奪與抹殺。
為此而需要建立一個最基本的準則。

  雖然在現在這觀念多元化的世界中,這樣的準則還是需要經歷諸多考驗。

  在某些時候,那樣的場合下怎麼樣的行動以及結果如何,都是出於個人觀感-例如在我們的社會中也出現了「這樣是對的還是錯的?」其實有些時候或許只是行為本身造成的結果問題,所謂的對與錯並不一定需要強制界定,而從行為或許能夠推斷出為何如此的動機而互相的勸說與影響-就像有種觀念是「動手傷人就是不對」,這樣的論定是得要看時機場合還有對於尊重的觀點,並且會引起許多的討論。

  因此人權宣言的效用或許就樣是一種期許,因為每個人的價值觀、自我觀都不同,因此相同的訊息也可能被理解成不同的意思,如何能夠凝聚相同的行動實在是需要相當的時間以及影響,不過我還是抱著深深期許,希望世界真能大同的一天。

   最後,對於人權是個怎麼樣的東西,我則是認為自身應該有什麼樣的權利與義務,每個人都會因為所屬國、教育、自身觀點而有所不同,可以說是沒有什麼人會相同。若因為自身的反抗或是順從而導致不一樣的結果也只能視做一種結果,剩下的就是周圍人的對結果的看法與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