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最火紅的話題之一“應不應該廢除死刑”,試想現在還存在有死刑這條刑罰時,犯罪率就如此居高不下了,如果真的廢除死刑 , 會不會讓有心犯罪者更肆無忌憚的犯罪? 對一般民眾來說,安心嗎? 憲法本來就說要保障民眾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呀! 對其他奉公守法的人來說, 公平嗎?人做錯事了,本來就有相對應的處罰, 這不是小孩子都知道的事?如果殺人與搶劫的刑責差不多, 那對於搶劫犯, 不是很不公平? 本來只要搶劫的,乾脆順便殺人划算些,也許殺人滅口後,還不會被查出來。這樣的做法是對的嗎??
那些提倡要廢除死刑的人權團體,口中所說的死刑犯人權應該如何又如何的當下,但他們又有想過那些無辜被害人的人權又在那呢??難到那些無辜的被害人天生就應該要遭受到如此無情、殘酷的對待嗎??那些被害人家屬的人權呢??難到那些被害人家屬就應該要天天夜夜生活在喪失至愛親人的痛苦和驚恐不安之中嗎??這樣對他們來說公平嗎??
如果每個人都能夠存著善心好念,就不會有這麼多的犯罪行為,沒有了犯罪,又何來的刑罰呢??所以我們現在首要做的應該是要加強導正世人的社會價質觀感和善化人心,而不是等到錯誤和遺憾的事情發生後,才要來想如何保護那些犯罪者的人權,這不是亡羊補牢嗎?您說是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