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法律與人權

台達電子課長 張永良

  中國古代的主政者,雖然也有法律,可是這時的人們靠的是人治,意思就是法是因人而異,決定權完全是在主政者,主政者英明,國家則興盛,反之則衰敗,這樣的國家盛衰完全繫乎一人,絶非萬民之福。接著有法家出現,戰國時代的商鞅是最好的例子,提倡以法治國,立木為信,全國人民對於國家的向心力與信任度,空前未有,從此秦國大治,國力強盛震攝其餘六國,最終才有秦始皇的的統一六國,雖然是有法治,可是那時候可以說是絲毫沒有人權,人命賤如草芥,所以秦朝只有十五年的歷史就被推翻了。

  反觀現在的台灣是處於民主的時代,人權方面提升了不少,每個國民都有應盡的義務與應享的權利,照道理來說,現在的台灣民主社會應該是中國歷史從古至今都沒有過的,連政黨也輪遞過了,可是呢,很多人真的不珍惜這歷經多少先人流血所打拼出來的成果,難道說我們中國人,真的是比不上外國人,一定要用奴役的方式才能治理嗎?這點想想真的會覺得滿可悲的。

  人權的意義在於尊重,法律的意義在於平等與遵循。遍觀現在社會上的現象,政府不尊重人民,人與人之間不尊重。就拿政黨之間來說好了,彼此為了自己的利益,交相撻伐,立法院上面可以用打架的方式來問政,爭版面,所謂上行下效,在廟堂之上的都已經是這樣的行徑了,一般的人民看到了這種狀況,對我們的政府會有信任感嗎?人與人之間難道也要用打架的方式來解決嗎?官員之間彼此都不重視同僚之間的人權了,主政者說要維護人權,這種話,人民還會相信嗎?

  再者是法律方面,我相信,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我們人民想要的一個執法單位是要能以民為本,以法為規,而不是要一個法奴,當法奴,很簡單,我想只要拿著六法全書照著條文舉證即可,如果是這麼簡單,我想一個沒受什麼法律訓練的人,只要有一本書,就可以了,那還需要這麼多的法律科班出身的學生幹麻?一個執法者,除了要公正廉明執法落實,還要審時度勢,也就是要尊重還需要有尊重的心在裡頭,這才是真的執法。

  法律的目的是要讓人民有所依循,撥亂反正,讓民眾知道不要去做錯的事情,可是台灣目前的執法者,以最基層的警察為例,我不敢說全部,很多是以執法為樂,把取締的執行當作是業績,這樣的執法態度,真的很讓我們老百姓非常的厭惡,不但是要我們花錢養這些執法人員,有時沒事還要再被剝削,有權利者,就可以免責,被銷單據。筆者自己就遇到好幾次這種的警員,已經對他說早就看到警察在路口了,交通號誌也確認過了,都確定了才做右轉的動作,對方卻回答說:『路邊的號誌牌,有標示不可右轉』,回答他說:『號誌牌是歪一邊的且是矮的,順著路根本就是看不到』,警員也很認可這樣的說法,可是警員最後卻說:『你說的很有道理,可是按照往例,我們還是要開單,否則對不起之前被開單的人,你可以去做申訴,你的申訴比我們有效』,這是什麼話?一個執法的人,對於有問題的法條,自己不去做修正,還得要我們自己去承受?這根本就是一個法奴,且完全沒有尊重到民眾。

  一個社會能夠越來越進步,我相信必須從法律與人權做起,下面幾點可以讓執政者作為參考:

  第一、行政革新。康熙雖然是個盛世的皇帝,可是對於敗壞的吏治,至死始終無法好好整頓,接班的雍正對此下了很大的功夫,因而造就了往後的乾隆盛世。當官的是要時時在在的會做事,不是只會逢迎拍馬,攏絡人群,欺下瞞上。我們的執法者與一些公務人員也是一樣的,不是頂著鐵飯碗每天虛應一應故事,時間到了就等領錢,對於人員的評核就格外重要,前陣子考試院對於公務人員的考績法加以修改,也是很好的方法,可是要更於積極與落實才行,監督的單位也要確實去執行,不可以官官相衛。

  第二、對於國民的人權教育要加強,應該從小就要教育起。一個健全的國民,要懂得甚麼是尊重。在台灣常會聽到有些話語,順著我的意思就是愛台灣,違背我就是賣台的理論,這種思維就絕對是違反人權與尊重別人。還有像一些稱為『閩南話』為『台語』的這群人,如果平常沒特別注意,大家其實沒感覺,因為台灣除了原住民之外,其實是個大融合的地方,如果仔細想想,這種語言稱呼的定義真的也是不尊重其他族群,大家都是住在台灣,為什麼『閩南話』就要被稱為『台語』,那這樣置於其他族群的語言於何地?這樣的情況也常被一些政客操弄攻擊別人,『你住在台灣不會說台語,你算是台灣人嗎』?相信大家對這句話一定不陌生,如果真的要稱為『台語』的,應該是原住民的話吧。所以如果一個國民的可以學會尊重別人,相信社會的紛擾可以減少很多。

  第三、國民的法律知識也要提升。法律不會保障善良的人,法律真的只能保障懂得法律的人。所以國民的法律常識若能提升,自己的權力才不會睡著了,同時也可以監督政府官員是否有做對的事情,否則就真的是任人宰割的羊。

  第四、要以民為本,以法為規。只講人權不管法律,會造成人行為的隨便,社會新聞常也看到,自己已經再造亂了,還在哭喊迫害人權,自己本身已經先違法,卻高舉迫害人權的旗子,這真是污辱了人權;只講法律不論人權,也會造成人民沒有自由,我們也常看到一些執法過當的檢察官,警察等,完全沒有顧慮與尊重別人,用他們的粗劣手段來進行搜索或是審判,這對於人權的發展真的是很大的絆腳石,所以兩者必須相輔相成的。

  我們政府的執行效能不夠積極,太顢頇了,遠遠不及私人企業,難怪每年要去考高普考的人真的是多如牛毛,只有進場機制,沒有退場機制,難怪會衍伸出這麼多的問題了,真的很期待能有一個有魄力的政治家,能夠真心全力的做一些為台灣好的事情,而不是為了黨派利益與連任的考量,當然這也要靠全民一起凝聚共識,才有機會往上提升。由衷地希望台灣的明天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