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著,呼吸新鮮的空氣,是一件多麼正常的事,不會有人煩惱有沒有空氣,因為呼吸空氣就是那麼自然而然的一件事,人們會在意的只有薪水夠不夠用、工作辛不辛苦、物價是否又要上漲,然而哪天呼吸不到空氣的時候那該怎麼辦?沒有人知道,不是不怕!是因為還沒有發生,所以不重要!
人權也是一樣,國父說人生而平等,所以人一出生就是平等,沒有人會去探究人為何生而平等,因為那也是那麼自然而然的一件事,所以人們不會去在意;但你是否有想過有一天,你因為被人誤會,而被剝奪人權時,那該怎麼辦?找律師阿!這一般大眾會給的答案吧!那如果找律師也沒用呢?不知道!因為還沒有發生,所以不知道;然而,在這看似民主的國家,其實卻也只是虛假的平等,因為當代表國家的檢察官,憑著感覺來辦案,不是依賴自己所擁有的知識和證據,那是一件多麼恐柨的事,檢察官代表政府,而政府則是國家的象徵,當檢察官不依賴證據來辦案,而只是憑著自己的主觀意識來做判決,那還有人權嗎?可惜!人們通常就只會一昧的接收訊息,而不懂分辨對與錯,媒體說什麼就是什麼,所謂三人成虎就是指這種情形吧!所以在媒體強力的播送下,沒罪的人也會變成有罪!就算新聞稿打出疑似、可能和數不清的驚嘆號與問號,對於真正沒罪的人也沒有任何幫助,因為就在檢察官憑感覺辦案和媒體不求真相的播報中,那人已經被社會大眾判了死刑,而被貼上標籤的人,不管怎麼說、怎麼做,都不會得到社會的同情和認同,而這就是台灣政府所給予人民的人權。
所以說,人權就有如同空氣,當擁有時,你感受不到他的存在,但失去時你絕對能強烈的感受到他的重要性,因為他就是那麼重要!所以不要在失去人權時,才了解人權的重要,因為已經來不及了!那時的你說什麼、做什麼,在人們眼裡,你都只是一個罪人在做垂死的掙扎而已;所以,當你還擁有人權時,就應該站出來!使政府了解到台灣司法體制的缺陷,讓政府重新審視與改善台灣的司法體制和檢調單位,希望不要再有人因為檢察官錯誤的判決,而斷送自己的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