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與人權革新

世界之愛和平總會 會員 邱奕展

人權是普世的價值

  三十年代出生的父親高中畢業,在當時算是高級知識份子。早期在農業及威權時代,加上現實生活環境的影響,當時的父親並沒有所謂「人權」的概念。還記得,當我年滿18歲甚至已經在外頭工作好幾年,父親仍會拆閱家中孩子們的信件,這點一直讓我很不能夠認同與理解,即使,我的父親可能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我想不能夠認同的主因,是自己未能感受到被「尊重」的緣故。後來,經過子女們和父親不斷地溝通,慢慢地父親也懂得尊重我們的「隱私權」。

  「天賦人權」是世界公民應具備有的普世的價值,因為跟我們每一個人生存、生活及生命都息息相關。人的人權有多重要呢?好比說:「當我們肚子餓時,正準備享用一頓香噴噴的白米飯,卻莫名其妙被人抓著你的手,制約你的行動,你即失去了本身應享有的權利與自由。」其實,用心思維生活周遭所發生的許多事物,當我們個人應享有的權利及義務被侵害或剥奪時的處境,不也是如此嗎?早在東方歷史傳承的軌道中,孔子曾說:「天生萬物,惟人為貴。」而在法國大革命誕生的法國人權宣言,乃喚起了人類對於人權的覺醒與奮鬥,並完成了第一部保障人權的憲法,成為後世人權立法的典範,而後來民主國家的誕生、議會政治的形成與人權憲法的制訂皆源出於此。我國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人民之權利義務(第7條~24條)則清楚明列人民各項的權利、義務及自由。故政府應重視人民應享有的「人權」,並予以高度的尊重及保障。如此,人民對政府才會有信心,進而支持政府的決策,奉公守法,整體國家社會才會不斷的成長與進步。

尊重是實踐基本的人權

  全世界先進國家都以最高標準來重視「人權」的發展,也正因為「人權」代表著一個國家蓬勃發展及興衰強盛的重要性指標,從整體環境、家庭,乃至個人都有相當緊密的關聯。數年前,我將一張20元的停車單據,拿至便利商店繳款,事隔一個多月後,突然收到600元罰款通知!當時,處份竟高達30倍,令我相當的錯愕。於是,我特地安排一天,請假去當地「停車管理處」做說明。當時,負責接洽的公務人員,詢問我有無帶繳費的發票?我回答說:「因為,這件事情已經快二個月,所以發票已不知去向,能否請你先幫忙我做查詢呢?」卻沒想到對方用高度的聲音斥責我說:「你怎麼可以把那麼重要的發票弄丟呢?!」當時,我心裡在想,這是我們國家公務人員應該有的處理態度嗎?最後,為了避免繁鎖的「行政訴訟」及浪費太多時間,最後,也只能「認賠」了事。但事實上,大多數的老百姓遇到類似像這樣的事情,大多也只能用「認賠殺出」的方式將事情解決。然而,我們國家在擬定相關法令及制度時,除應收集各方專家學者的建言之外,更應該用「感同身受」方式,符合人性及合理的方式來制定相關規章。罰小款算事小,當罰款金額龐大時,相信不僅僅嚴重影響人民的生計,更則造成個人其生存與名譽莫大的損失。

  我身旁有位女同事,因為自身的一些事故,已經造成身心俱疲。姑且不論同事所發生的事情對與錯,重點在於整起事件處理和調查程序,發生了令人難以致信的嚴重瑕庛。當學校處理這件事情時,相關承辦人員在學校的電子公佈欄的會議名稱寫道:「不適任人事評議會。」並公佈其姓名,而卻沒有一位長官出來指正,保護當事人,往後每次開會時都用這個名稱。當時,證據仍在收集驗證階段,但此會議名稱公佈後,不但造成全校同仁皆知,小道消息冷言惡語漫天飛揚,無形中更造成該名女同事,身心飽受的壓力與人格上造成極大的驚恐與傷害。加上案子一拖就是一年多,時間久了漸漸也沒人理會她,無形的空氣中彌漫著異樣的眼光,該名女同事不僅很難在這樣環境的工作職場上立足,更造成她來上班時巨大的夢魘。有一次,在關心她的時候,她臉上流露著低落難受的情緒,大聲的對著我說:「我也要人權!」

公務人員應苦民所苦

  2009年12月新聞披露豐原國中吳姓女行政人員,一年才365天,竟請了250天假,也不擔心打破飯碗,同事還得打電話請她來上班。攤開3大張假單,上頭寫的不是病假就是事假。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定,病假兩年內最多可以請365天,於是吳姓行政人員一口氣就把兩年額度請光,再把固定的病假、事假、年假請下去,一整年幾乎都不用來上班,還可以領薪水。最重要是,校方卻對無法調整或異動她的職位,只能從每年的考績做評比。吳女依規定請假,但每個月領的是人民納稅的血汗錢,公家機關請到這樣的人,這叫滿街找不到工作的失業族心裡怎麼能夠取得平衡呢? 另2010年4月8日立法委員們針對在「司法及立法」會議,質詢法務部部長曾勇夫先生時,暸解十多年來民間許多受司法迫害案件裡,耗費了46億元的國家冤獄賠償,卻沒有任何一位失職的檢察官受到處份。且司法院及最高檢察署無視於監察院對此烏龍案件的糾舉,凸顯檢察官體制重大缺失,官官相護,危害國家司法威信。總統馬英九曾明白指出:「現代公務員依法行政是最起碼的自我要求,不能再當作護身符,要有聞聲救苦的情操,主動積極為民眾解決問題。」因此,公務人員,應該主動暸解人民真正的需求,「苦民所苦」相互「尊重」的態度來共同處理國家司法及公務人員的問題。而公務人員及民眾對於「人權」觀念的建立,實有必要納入定期教育的課程,不適任的公務人員應有其公正的退場及監督機制,實在是刻不容緩的事情。因為,少數公務人員失當的作為,不單單耗費國家龐大的司法及行政資源,更深深影響著人民的生存及權利,卻無形中抹煞了大多數盡心盡力,認真負責的好公務人員的聲譽。

地球應享有被愛的權利

  近幾年電影「明天過後」、「不願面對的真相」、「Discovery2012末日預言」、「阿凡達」、「盧貝松導演拍攝-搶救地球」、「南極冰山崩離」等,一再地警告生存在這地球上的每一個人,地球急需其應該享有的權利,我們必須尊重及保護她,畢竟,人類對於地球來說猶如滄海之一粟,如果,我們不再用心好好地呵護她,這賴以生存的環境隨時會將人類給淘汰。其中,台灣陳文茜小姐製播的節目「±2℃」紀錄片,畫面一開始出現的是由吉米畫作『末日時鐘』倒數的畫面,緊接著播放2009年6月至12月「全球氣候異常,大地搖晃不已」的地球環境,令人動容是短短半年內天災巨變頻傳。有時候,我們捫心自問,我們的孩子會不會來得及長大?!

  三國時期諸葛亮絞盡腦汁、精心設計把司馬懿父子誘入上方谷內,並且以乾柴火把截斷谷口,火箭地雷齊發。司馬懿父子與魏兵進退無路,面臨火焚滅頂之災。恰好此時狂風大作、驟雨傾盆,滿谷大火盡被大雨澆滅。司馬懿父子趁機殺出重圍,事後諸葛武侯只得仰天長歎說:「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不可強也!」諸葛亮足智多謀,幾乎料事如神,然而最終也未能克復中原。俗話說:「人算不如天算」,冥冥之中的天意深不可測,人是永遠無法與上天爭強的,必須崇敬天地,愛護自然。殊不知自古道:「順天者存,逆天者亡。」

  看見身旁許許多多孩子們成長的身影,心想,未來的他們,即將面臨更急劇變化的環境!於是,2010年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在榮譽副主席暨台灣區主席洪道子博士呼籲之下,召開了「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以「尊重、法律、稅務及環境」為四大探討主題,此次高峰會議獲得全球五大洲的熱烈響應,國內政府機關團體、單位組織,結合各界的精英、領袖及社會各階層的人士共襄盛舉,並以450篇以上論文進行研討。具體內容實可為政府機關在明定各項法令規章及制度時重要參考依據。當人跟人之間,人跟環境之間「用愛來平衡自然」;公正的法律及合理的稅務制度,「用尊重來保障人民」。這些都是具體實踐「人權」保護人民,才是建構政府與人民互信的基石。

  人心,將影響所有人的命運。身為政府官員或位於金字塔頂端的人們,以及我們這一代的每個人,又該做些什麼努力呢?提供五點建言。

一、我們不要坐以待斃,我們要求實際及具體的行動。 二、我們不要得過且過,我們有責任及義務做的更好。 三、促使各國簽署環境協定,實踐地球應享有的權利。 四、政府應落實「人權」教育及改革制度致各個階層。 五、國家體制下公務人員,必須建立合理的奬勵及退場機制,各個領域及階層人士成立「民間監督及審議機制」。

  猶記得,上一代父執輩使用打字機做為溝通及傳輸工具,沒想到才歷經短短數十年科技的發展,新世紀的年輕人已經在使用「光纖」科技傳遞資訊。然而,二十一世紀的環境蛻變,快速而急劇,當全球暖化問題仍持續攀升、能源危機、稅法的迫害、舊約法律制度,政府都應必須具備足夠的魄力及行動力,展開新時紀「環境人權革新」,這將是「人民有福,政府有德」的具體展現。國家「人權」的進步與發展,正是邁向新世紀共通的語言與話題,同時也將是建立人民與政府互信與良好溝通的橋樑,達到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的新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