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從自家開始

國立內壢高級中學學生 黃筱婷

  人權,即是天賦予人生而平等、自由的權利。一切的人權,首先就是要由人與人之間的尊重說起,而此尊重則不應該因為身分的不同而態度有所差異。家庭是組成社會的一個基本單位,對待家人必然也不能缺少所謂的尊重,尊重家人即是學習尊重他人的開始。

  親子之間,往往因為生長環境的差異、家庭教育方式不同、甚至價值觀的出入而產生極大的代溝。雖然父母親有權利及義務要教育孩子在正確的道路上成長,但因應時代不停地轉變,人們所謂錯的觀念也不盡然是錯的,如果過於自我中心而無法接受和尊重他人不同的想法,不僅僅是對外人,對家人也可能造成一些家庭問題,這對於每個人都是難以抹去的傷痛。

  面對價值觀不斷在改變的社會,父母親更需要明白家人也是需要被尊重的。有時候父母親過度的保護反而是會傷害到其兒女的人權,或許民法有明確規定監護人有權利保護其未滿20歲不完全行為人。基於保護理由,觀看其信件並不涉及違反秘密通訊自由,但對於自己信件被偷看或監聽通話內容,沒有人是會因此感到開心,而是非常不受尊重的。因此,我們更應該要將心比心,在保護他人的同時也是要顧及其身心的感受,畢竟沒有人會希望被如此對待的。

  或許有些人認為父母親寵小孩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如果過度放縱,其實也是會造成傷害的。社會案件層出不窮,像是小孩向父母親要錢去賭博,父母親不給錢就砍人,或者是更多逾矩、令人不齒的行為,嚴重違反社會規範「孝」。如果認為親人之間的互動是不需要論及尊重和人權那就大錯特錯了,只要活著、有生命就有人權,任何人都有人權這是無庸置疑的,所以即使是自己的父母親我們也是不能欠缺一絲一毫的尊重。

  手足之間,或許彼此無事不吵或許彼此相安無事,仍應在彼此之間存有這樣的默契:自己的家人,即使你深信他會原諒你,即使你覺得他一定不會生氣,即使你認為他會容忍你,都還是要懂得尊重對方。相信兄弟鬩牆都是父母親不願看到的景況。

  人權從自家開始。如果不能先學會尊重自己的家人,又要如何去做到尊重其他人呢?如果不能先學會尊重家人不同的想法,又要怎麼去尊重外面更多更多的差異,不只是人甚至擴及不同國家的文化?更不用說是世界和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