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權

家庭主婦 陳嬌

  人權以「尊重」為本,人們應以真誠相待,記得以前在市場工作時有些攤販就會故意少秤幾兩給客人,但我不但不會貪這些黑心之財,還會分送給鄰居我賣的蒜頭,年輕時因不識字就曾被朋友,用路上撿到的空頭支票向我借十七萬,像這些行為就違反了尊重,我認為尊重就是說實話、不為非法之事,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希望自己怎麼被對待,就不應怎麼去對待別人,因為我始終能夠懷著廣大的心胸,將心比心,以同理心去關懷別人,也懂得知足感恩,去包容別人,所以我現在過得很幸福,笑口常開,子女兒孫都很孝順,家庭和樂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