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台北關稅局職員 張世紘

  所謂人權,是做人的「基本權利」,是「人性尊嚴」的保全,是自由民主國家的表徵,是古今中外的議題。

  然而並非人人享有人權,綜觀世間,除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人禍」,是其泯滅人權的唯一禍害,其中不乏刀兵、犯罪…等程度不一的諸惡趣,造成人權無法行使,更甚者,使其最後的尊嚴無法保全。   

  究其根源,是內心的慾望所驅使,導致顯現於外的行為所致。因此,若欲改進世間種種破壞人權的行為,個人認為,應從自身的「心」改造起,可謂先修己身,而後齊家,日後方能治國、平天下。而修心為修身的第一步,如何做?1.每日粗茶淡飯,2.收攝自我慾望,3.試著去愛身邊的每一個人,4.多行佈施,5.培養同理心,多體諒他人。如此,家庭定能齊心,家教定能落實,若一個國家從上而下皆能如此,社會豈不和協安樂,國家豈不富饒強盛,天下豈不太平焉?人權豈不伸張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