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人權之平等

保全管理公司 管理組長 趙大洪
  

  我對爭人權很陌生,記得小時侯常聽父親說:我們當老百姓的人民不要與政府方面爭,輕了它不理你,重了就生麻煩,以前中國內戰時,常常是早上國民黨軍攻進來了就要人民納糧納稅,晚上遊擊隊進來了又要人民納糧納稅,天亮了共產黨軍打進來了又要人民納糧納稅,人民多少都要給,不敢不給,個個都是痛苦萬分不敢言。

   我自己印象中所知,不管在歷史上或現實中,人權是有特權的,在六法全書裡是全民平等的,在執行上就不平等了,從古至今人權好像都沒有太多的改善,就算有也只是為一些少數人而改,在上位的政治人物、掌權者怎麼願意把廣大的人民之生存權,誠心誠意的百分百還給人民呢?

   我們看看現今台灣法界人士養成之過程,就不難看出,要司法改革實在是很不容易,台灣法界人士決大多數都是某大學法學系畢業,參加國家考試取得証照,年約二十二三歲而已,再受訓一年半就是一位高高在上的司法官了,大多數的長官前輩不是教授就是學長、同學或是學弟之關係,互相幫助互相照顧,這是一個多麼大的利益共同體,請他們來改革我不樂觀,因此台灣司法不再下沉就已經不錯了,如果能用我們自己的六法全書,請外國的法界人士來台灣打工審案可能會保全我們眾人的人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