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權利

家管 廖林菊

  我今年已經83歲了,生長在日據時代,受的是日本教育,小學畢業後,就到一戶日本人家裡幫傭,直到我十七歲那年當時正在戰爭,坊間有個傳言,女孩子到十八歲尚未結婚會被征召到部隊去,父母親就很急很害怕,父母親就把我從雇主那裡叫回家,然後告訴我再三天就要把我嫁人了,我當時連要嫁給誰都不知道,一直到結婚那一天晚上我才看到我的丈夫的模樣。

  隨著時代的變遷,思想越來越開明我的幾個兒女到了適婚年齡時,都是自由戀愛然後帶回來告訴我,他們要結婚了。

  現在我有15個內外孫,個個都有正當職業,每一個都已到適婚年齡,有的都已經快到我當年當祖母的年紀了,可是只有2位結婚,但是結婚地卻是說還不要生小孩,沒有結婚的問他們什麼時候要結婚,有對象的回答我,那張結婚證書並不重要。沒有對象的回答,我養得活我自己,我不想找個人來管我約束我。時代不同了,想法也不同了,可是我還是要問問孫子們,你們什麼時候才要還我當阿祖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