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權超越藍綠

台灣的民主與人權發展

前立法委員 王淑慧

  人權,簡單的說就是以人的資格而享有的基本權利,不可諱言,不論從理論的發源或建構,或是實踐或奮鬥,人權是發皇於西方文明,以儒家學說為核心的中華文化,講究的是權威、階級、服從、馴服的社會和制度,是無法產生以正義、平等、尊嚴為內函的人權思想。因此提倡人權,進而建立的規範和制度,是我們所要追求的民主、和平、良善的生活方式和思維觀念,尤其是目下台灣要面對全世界最反民主和極權,絲毫無人權思維的中國政權,但是又挾其變種的政治、經濟體系,所發展出來的國富民窮,貧富懸殊、社會對立、階級矛盾但又是民粹蜂起、窮兵黷武所謂大國崛起,當以1500顆以上的飛彈對準台灣,且日夜叫囂不排除以武力統一的鄰國,我們要如何擺脫國內紛擾的政治亂象,發揮以小事大的智慧和身段,這是國人所要共同的思考的。

   人權理論大致將人權的內容按其性質分為1.以生存權為中心的權利:如人身、生命、健康、名譽、財產等權利。2.以自由權為中心的權利:如言論、出版、講學、集會、結社、遷移、居住、就業、信仰、秘密通信等自由權。3.以福利權為中心的權利:如教育權、維護健康權、經濟援助權。4.以集體為享有者的權利:即集體人權如環境權、民族平等權、國際和平與安全權、發展權、自然資源共享權等。又從人權的發展歷史來觀察有所謂的第一代人權,即從十八世紀由歐洲人權運動開始,當時所爭取的人權包括:發表意見自由、宗教自由、信仰自由、言論與出版自由、人身自由、集會與結社自由、遷徙與居住自由、不受任意拘押、財產權不受侵犯等古典的自由人權。接著經過一百多年的發展,到二十世紀初,進到人權的第二階段也就是所稱的第二代人權,和第一代人權比較下,其特點是從追求個人的權利轉而要求集體或群體、階層的權利,如工作權、休息權、受教權、維持生活水準權、組織工會權、參政權、團結權、選舉權等。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人權的發展更進入所謂集體權利時代,也就是所謂的第三代人權,其主要的內容包括:民族自決權、發展權、國際安全平和權、人類共同遺產權、人道救援權、環境權,也就是關懷的角度和範圍已經擴及個人、人群和共同環境。

   回顧台灣整個民主化的過程,也就是說民主運動的發展,事實上就是追求人權的具體體現,雖然在啟蒙上或鬥爭上慢於歐美社會,然而就人權的普世價值的實現,終究人權要在台灣發芽生根,所以早期戒嚴時代,面對國民黨敗戰遷台,懷著如驚中之鳥的恐慌,用武力強將威權國家體制威臨台灣人民身上,台灣人民從文明社會墜入無民主、無人權的國民黨國的戒嚴黑暗深淵,這時台灣人民的生存權受到壓制,自由權受到箝制,在威權體制下,台灣人民過的是無尊嚴、半奴隸、半封建的獨裁制度下的生活,隨著民智的初開和民主先輩的犧牲奉獻,經過無數的努力和打拼,終於得到初步的勝利,屬於人民的生存權和自由權,漸落實於生活當中,台灣人民開始享有民主和人權,第一代人權於焉完成。

   隨著戒嚴體制的終結,台灣民間的活力陸續解放,台灣社會所散發的進步力量,進一步向前精進,所謂台灣經濟的奇蹟,所帶動社會與國家的發展,這時屬於第二代人權福利權成為台灣人民努力的方向,如工作權、休息權、受教權、維持生活水準權、組織工會權、團結權等都成為這個階段的訴求重點,也因此帶動社會的生命力,各種社會團體所表現在各個議題和權利的爭取,包括環保、婦女、老人、兒童、身障、貧窮、健康、教改、兩性、勞工等,也因此形成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熱鬧場景,終於造成政黨輪替,本土政權取外來政權代之的光榮階段。

   但,當第二代人權發揚光大之際,本來應該要展開第三代人權的奮鬥,本土政權在獲取國家機器,掌握國家政權時,並未對文化和社會的轉型工作有效的推動或深刻反省,使舊有勢力仍據有文化霸權,攫取傳媒、教育、歷史、語文等重要手段,造成舊有文化勢力的大反撲,所以碰到第三代人權有關的民族自決權、發展權、國際安全平和權、人類共同遺產權、人道救援權、環境權等較高層次的權利標的,無論在論述上或價值體系建立上就有力不從心之感,造成施政上的進退失據,所以形成在國家建立、民族形塑軟弱無力,縱然在政績上有明顯的表現,但卻處處捉襟見肘,加上政治的冒進主義,結果本土政權在國會和總統大選慘敗之下,讓出政權,並在舊有勢力重新掌權後,極力傾中,使台灣第三代人權的追求受阻,且使第二代人權倒退,如果不幸被中國納入殼中,以中國負面的人權記錄,台灣的第一代人權恐將不保,這是國人要深思和警惕的。

   當然,目前的台灣,雖然在民主的程度和人權的保障,有其一定水準和成就,在地球一家的觀念下,尤其是各國人民往來密切的情況,我們在對國際移民(外籍配偶)、移工(外籍勞工)及地球保護等的人權議題上仍有相當努力的空間,而我們在面對中國所壓制的民族自決權、發展權、國際安全平和權,亟待國人能夠將政治的對立,轉為對於人權的關懷,因為人權不分藍綠,不分國籍、不分血統,人權是普世價值,終極關懷,也只有人權立國的國家或重視人權的社會,才能對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權利的承認,值此「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在台灣召開之際,謹以個人所理解的台灣民主發展和人權的關係,提出解決台灣政治僵局在於人權的共同奮鬥為使命,相關經驗與會人員分享,並祝大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