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人權之我觀

耳鼻喉科醫師 王國欽

   盧梭提出「天賦人權君權神授」至今兩百餘年,人權的概念已日趨明確並逐漸被認為是普世價值,事實上各類國際公約陸續出爐,在文明先進的國家,人權與自由已經是政府與人民之最神聖最重要的課題,公平正義的社會將因此而產生。世界各地有許多的抗爭發生也值因於自由人權的迫害,也促使人們制定更完善的法條來讓政府與人民有所依據遵循,換句話說也只有真正民主法治的國家人權才得以落實。

   人權法條及其精神,自有不勝枚舉的論述與解說,這不是本文所能窺及向背所能論及,只能野人獻曝提出個人一點看法,其對促進落實人權運動能略盡綿薄之力。爭人權的想法自古有之,現在由於知識的發達,人民意識覺醒,為了爭取固有的人權,就會有大大小小的衝突產生,事實上除了生老病死之外,衝突也是生命中無法避免的事,那是人性之ㄧ要避免衝突唯一的辦法只能完全孤立於人群之外,其實就算流落荒島只有你一個人,只要情緒還在,衝突還是會產生,電影「浩劫重生」裡男主角不是也會對一顆排球大發脾氣嗎?那就是衝突!衝突既然無法避免,,人們通常就會為了保護自己而做出過度的反應,但是沒有人喜歡與人正面衝突所以每個人幾乎能躲就躲,為什麼人們不想有正面衝突,因為我們害怕被人討厭、誤解、或是拒絕,我們畏懼那未知的結果,也不習慣跟別人分享我們的感情,現在再回到我們的主題「人權」,怎麼說呢?當人與人、人與組織、組織與組織、進而擴大到國家與國家,相互的關係只有防衛與冷漠,必然消失的是相互尊重與關懷,再奢談人權無異緣木求魚淪為空談,所以儘快解決衝突才能增進人際間的和諧,人際間有了互信與尊重,人權自然出現不必強求。那麼如何解決衝突呢?以下為個人意見:

  1. 面對衝突時把對方利益放在心上,己所欲施於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必定能制止事情的擴大。
  2. 衝突的產生當然是沒有共識,所以不急著嘗試說服對方達成共識,而該試著站在對方立場考量,設身處地的關懷對方。
  3. 讓對方清楚了解我們的感覺,明確的表達出來,但是不要指責對方。
  4. 傾聽對方的回應,有時會赫然發現原來自己的認知是錯誤的,另一方面傾聽也最有助於化解彼此情緒上的反應。

   當人與人之間、人與政府之間、政府與政府之間衝突降到了最低點,互信自然產生,尊重自然產生,於是法條公約上所提出要求保障的基本人權也會自然產生,而不必再經由抗爭協調取得,或者這就是所謂的天賦人權,正如同聯合國憲章所說的人生而自由平等,簡單的就是把人當人就是人權這又怎麼說呢?今天不論你的身分地位如何,大家都一樣,社會中大多數人都能互信互重,我尊重你,你尊重我,就得到了人的基本條件〝尊嚴〞,人有了尊嚴才有資格談人權,法條公約暢述人權的重要,倡導人權者莫不贊同,踐踏人權者或者陽奉陰違,或者嗤之以鼻,我個人才疏學淺,腹甚儉在當今短視而急功近利的社會氛圍中,以為若從人性著手,對於人權的落實或有幫助也亦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