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我的稅務人權再受傷

萬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發課專員 翁勝能

  最近媒體常報導例如欠稅民眾達 2.9 %或某某人是欠稅大戶、某某人需再補稅等有關稅務方面的新聞,表面觀之,納稅本是國民義務,收到稅單就去繳稅可謂天經地義,筆者也一直都是定期納稅守法的好公民,但有時事實真相卻令人匪夷所思。

  國稅局這幾年突然一直對我們公司的「研發費用抵稅」項目盯著不放,一直想把此項目剔除,要我們補稅。就個人所知,研發新產品的定義是公司沒有生產過的產品就是新產品,這樣子的簡單觀念,國稅局稽核人員也可以把它說成;這是接單後生產前的準備動作行為,不是什麼新產品。

  由於幾個人錯誤的觀念的認定,我們這些上班族為了對得起公司,就得準備影印整年份所有的研發資料,然而辛苦準備的資料交至稅務人員手上後,也是以他們的主觀意思為主,幾乎沒有商量的餘地。

  如果把「研發費用抵稅」從稅法上移除,那大家都公平也沒話可說。但現這稅法美意卻被部份人士僅為一己之私而失去原有的用意。

  希望我們的稅法除了訂定清楚外,更重要的是執法人員能確實依法行事,大家才能行有所依,執法人員本不該濫用法律所給予的裁量權,造成許多不公平或模糊地帶,反讓民眾無所適從,別忘了公務員之所以能正當行使該權利,也是我們人民所間接授予的。

  希望繳稅這項義務能有一定的遵循方向,這樣百姓們繳得心甘情願,政府官員也才能收得心安理得,不要因為某些官員的個人行為使法律失去公平性,大家的稅務人權才不會再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