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權

 鄭正忠

  記得小時候常聽阿嬤說『囡仔人有耳無嘴』,我曾經問阿嬤這是什麼意思?阿嬤說就是少說話,每個人的五官都二個只有嘴巴一個,就是老天要人少講話,阿嬤說喜歡問東西長大去當法官,以下我敘述藏在我心中很久的五個沒有人權的例子。

一、 三斗米

   民國55年假日的下午,我們四位同學在路邊晒穀場打排球,不小心球滾到馬路上,正巧來了一部十輪大軍車,林同學為了檢球被軍車壓過當場身亡,前座下來二個阿兵哥把林同學抱上後車箱放,當時警察不能管軍中任何事,半小時後林爸爸來到場,抱起兒子說了一句話:我兒子已經17歲了,就掉下眼淚什麼話也不能說,等軍方來處理後領回收屍,往後的日子每看到軍車大家就喊三斗米的來了(林同學被壓死軍方貼三斗米)。

二、 言多必失

   民國57年我在南部省立高中就讀,校長余瑞霖口才很好,每天升旗訓話約40分鐘,事過半年某天升旗看不到校長訓話,後來才知道校長去警總做客了,幾年後余校長平反回教育部任職,後來也聽說曾在中壢市高職代理校長,我想這應該是阿嬤說的有耳無嘴。

三、 沒聲音的阿婆

   民國64年蔣公逝世,全國禁止娛樂、屠殺等一個月不能做,某一天一位警察發現賣早餐的阿婆賣肉粽,警察就說都沒有殺豬那來的豬肉包肉粽?其實那豬肉是冷凍庫存下來的,阿婆被帶走了,早餐店休業了,那巡警又到隔壁買一包煙,當場就點煙抽幾口,之後整包煙丟在地上說煙發霉了還重買,罵了幾句就是為了不給錢,事後還把煙檢起來說帶回警局當證據,當時的百姓就是不能有聲音,任其擺佈欺辱。

四、 八百元

  我家鄰居姓鄭他妹妹是我同學,有一天家裡被通知去公所領骨灰,說他兒子在金門當兵死在前線,家屬不能問一聲為何而死?只能忍著悲傷帶著骨灰回家處理,事後公所給他們安家費八百元解決一切。

五、 死而復生

  解嚴後人民有說話的權利,有一天回南部找大哥才敢對我們說,民國52年他在馬祖當兵,有位姓劉的鄰居也一起在馬祖當兵,劉某下衛兵時趁漁夫沒注意把小漁船開往對岸,三分鐘不見人影,事後部隊只好通知高雄家屬說劉某失蹤,結束此案,知道這件事的官兵沒人敢說出去,事隔40年兩岸通航劉某死而復生,返台探親。

  這些記憶在我心中烙印數十年一直不敢說出來,希望有一天大家站出來嚴厲譴責這一群惡質的司法人員為弱勢民眾出氣,讓錢判生、沒錢判死,這句話消失。人權何等可貴,不能永遠當個沒有聲音的百姓,天賦人權應該尊重人權、愛護人權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