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福爾摩沙再現臺灣

工業技術研究院工程師 趙偉平
   開車送小孩上學的朋友們都會有相同的經驗,每天道路交通狀況時有不同,有時因為下雨天,開車的民眾較多;有時因為發生交通事故...,就會碰到塞車的情形。此時大家為了趕時間,於是摩托車鑽來鑽去;汽車擠在十字路口,互不相讓;雖然有禁止迴轉的標示,還是有汽車停在內線車道準備迴轉;明明路邊紅線禁止停車,偏偏就有車子停靠在路旁...,這些種種交通亂象,其實每天都發生在我們生活週遭各角落,是民眾最深切的生活感受。

  筆者曾經旅遊歐洲荷蘭、比利時、德國等國家,有些城市區的輕軌交通網路綿密,住家附近就有候車站,而且不到幾分鐘就有班車到站,所以市民上學、上班、上街購物都可以搭輕軌列車,票價便宜又方便。市區內幾乎看不到私人汽車,更別說摩托車了,只有行人和腳踏車穿梭其間,整個城市就像座大公園。記得一天上午走在阿姆斯特丹的街上,迎面看到一對雙胞胎各自坐在腳踏車後,父母倆有說有笑優哉的騎去幼稚園。想像看這樣子的畫面也出現在我們的市區...,那將是多麼美好的生活啊!
荷蘭市郊道路旁清草地上,牛羊漫遊其間吃草,除了幫忙除草外,也提供人們食物所需。如此大自然資源循環利用,生生不息,既有經濟效益又符合綠色環保的生產。這樣子與萬物和諧共處,互助互利,地球才能永續生存。

   城市捷運系統的基礎交通建設,需要政府大魄力的規劃執行,從荷蘭等先進國家的實施經驗,除了提振經濟外,更能符合減碳環保的目標。市民的生活品質隨之提昇,不再會為交通擁塞趕時間而困擾,也不會再有摩托車與汽車爭道的亂象。良好的生活環境,無形中提昇了市民的品德以及守法習慣。為了子子孫孫與優質的生活環境,民眾更要支持並督促政府務實執行。

   每次碰到交通壅塞的情形,總是希望警察即時出現,維持交通秩序並開罰少數不守法的民眾。防止民眾不守法,除了提昇法律道德教育外,更需要公權力有效率的執行,雙管齊下才能收到立竿見影的功效。有位留美的同事印象深刻的說,在美國碰到路邊違規停車,拖吊車會同時將所有違規汽車拖走,不會一次拖走一部車,而讓其餘車主有僥倖離開現場的機會。所以執法要徹底有成效,讓民眾不存有一絲僥倖的心態,只要違法就會被警察開罰。但是我們國家實際的情形卻不是這樣,有位朋友住家附近常有廢土車違法傾倒,里長向環保局檢舉,結果遭人拿槍警告。更離譜的是,朋友照相存證當場被黑道份子威脅...,違法者如此囂張,據說有市議員在幕後撐腰。社會新聞也時有所聞,有些人交通違規找民代去警局關說銷案...,這就是我們國家民主法制人權需要努力改革的地方。因為民眾的民主法制觀念不正確,才會選出違法圖利的民意代表,最後受害的還是民眾的法律人權。警察面對這些違法濫權的民代,除了辛苦破案卻徒勞無功外,還得面對繁重的勤務,每天不固定的輪班值勤,再加上人數調配有限,所以無法即時有效的開罰違法者,這也是我們國家司法民主與警察人權待加強努力的地方。因為司法不民主以及警察人權沒有保障,所以人民的法律人權也得不到保障,到頭來損失的還是整個社會國家。

   筆者送小孩上學後,有時會到附近的大學校園散步,走在校區裏的綠蔭大道,頓覺身心舒暢、思路清晰。如果市區的道路也是如此,沒有摩托車和汽車的喧擾,空氣中還充滿芬多精的芬芳...。當民眾的民主素質與法律人權受到保障,政府行政、立法與司法民主制度健全時,「福爾摩沙」不只代表台灣擁有的自然資源,更代表台灣擁有品德素質優良的人民與民主法制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