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根人權教育是台灣永續經營之道

前全國教師會理事 魏仲良

  台灣雖然簽定聯合國人權公約,然而近日紛擾顯示人權觀念仍待努力與加強;社會理性討論空間猶被壓縮,情緒呼喊之聲響徹雲霄,在在顯示人權教育需要從小紮根,並無捷徑。若能對於聯合國人權宣言自幼稚園開始藉由繪本、說故事等寓教於樂的方式有系統地介紹給學生,長大成為一位具有人權意識之公民的可能性應會大增,在生活中細微處看見對人不公不義、剝削和歧視也會更加敏感,也就更可能為人權議題發聲與實踐。因此基於教師作為學生學習領航員的角色,老師具有人權意識非常重要的,他 / 她會以身作則的不分種族、性別、階級平等對待他人;他 / 她會和學生利用時事和學生討論人的生命權、身體自主權、工作權、公平審判權等人權議題;他 / 她也會利用生活中發生的具體案例加以分析和分享來加強學生的人權素養,讓學生體會到實踐人權時那種愉悅的感受。

  一位具有人權素養公民的養成,除了教育過程各階段教師應負之重責大任外,社會大眾和媒體也應善盡社會教育的義務。社會是由許多個人所組成的,彼此緊密聯結共同承擔全社會的善與惡,無人可自外於社會,因此當一個人的人權被剝奪與侵犯時,大家應該想到萬一那個人是我的時候,我可以忍受嗎?我會不會是下一個呢?我要讓這種事繼續存在嗎?我會希望我的家人、朋友也遭受如此對待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我們為什麼不一起努力解決這個問題呢?我們還要繼續成為問題的一部份嗎?有人說,讓別人去努力就好了,反正我還是過好我的生活比較重要,如果能搭便車,可以白吃午餐,不會累,多好啊!不是嗎?問題是,當大家都是這麼想的時候,誰去做呢?當有些人不付出的時候,力量不會變小嗎?預防勝於治療,當有自己人成為受害者的時候才開始行動,會不會太晚嗎?身教重於言教,人權教育要從小紮根,就要靠社會上的成人們以行動做出維護人權的良好示範,才能深刻的影響下一代,不是嗎?

  台灣媒體的公信力逐年下降,亂象叢生,有人甚至視之為社會亂源,其根本問題在於大眾對於媒體認識不足,過於寬容,以至在它未審先判時太過姑息,當它未平衡報導時太過縱容,當它假造新聞,如灌票、腳尾飯事件等未予淘汰,於是我們共同造就了一個難以駕馭的怪獸,更可悲的是當它吞噬我們的時候,許多人明哲保身的默許,有人抵抗時予以旁觀,我們變得麻痺而習以為常,媒體怪獸更加囂張坐大。大家當知一個沒有媒體素養的社會,很難產製具有公民意識的人權社會,沒有一個獨立思考能力和道德勇氣的公民共同監督,媒體不可能為民所用,而僅是政府的傳聲筒和統治工具罷了。

  台灣政治制度最可貴的地方在於自由民主,其核心價值就在於重視人權,我們不該對於社會不公義的事視而不見,我們不該讓受害者獨自承受,我們不該讓媒體毒害下一代,我們不該讓司法人權改革遲滯,我們不該成為默許危害人權的共犯,有太多太多的不該 ... ,這一切的不該或許不會太遲,如果從小紮根人權教育,全民一起監督媒體,人人勇於爭取人權,相信具體人權實踐的社會即將來到,台灣方能永續經營,人民才能真正活得有尊嚴,大家共同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