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人權之我見

唐升塑膠有限公司負責人 黃慶賢
  現在的社會是工商進步的時代,時間就是金錢的觀念深深植入人心,每天從早忙忙碌碌一整天,為了什麼?為了上學、上班、送貨、接送小孩等千百種在道路上奔波的理由,但是現在的道路因車輛來往的頻率高及十字路口也多,人與車爭道的事件屢見不鮮。

  首先,對於道路上的品質,常常會看到道路上施工工程不時的在進行挖挖補補,坑坑洞洞不平的路已司空見慣,尤其下雨天時因坑坑洞洞的道路成了用路人包括汽車、機車無形的殺手,常為閃躲坑洞,駕駛人需做出蛇行的動作,或因施工的原因機車無法在自己該走的車道上行駛,而駛入快車道增加危險事故的發生,或因駕駛人本身心性的問題,不懂得互相尊重及禮讓常導致車禍的發生。

  根據交通部網站的數據,道路交通事故傷亡統計,民國八十九年的交通事故事件高達52,952件,受傷有66,985人,死亡竟高達3,388人,而且每年的出事事件一直再攀高,至九十八年高達180,880件,受傷事件239,260人,死亡事件2,092人,從八十九年至九十八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總計竟高達27,868人,而這兩萬七千多人的家庭因這場車禍發生,家庭的生活如何渡過?父母、丈夫、妻子、子女如何去面對失去他們的親人?這一些種種的聲音有誰能聽到?有誰能為他們做什麼?又能彌補他們什麼?他們的人權又在哪裡呢?希望有關單位能屏除過去的缺失,好好為現在及後代的子子孫孫做好規劃,讓每人生活在進步、有品質的環境,外出時家人不用擔心,每天快快樂樂的享受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