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勞工人權,創造更高利潤

中鋼公司工程師 陳耀彬

【摘要】
  雇主若能以尊重員工的方式來管理,減少員工工作壓力,照顧員工身心靈的健康,將可激發員工自我成就感,自動自發、努力完成自己責任的態度,為雇主創造更高的利潤。

【前言】
  在現有的經濟活動中,為了創造更高的利潤,商業活動的基本結構體:勞工與雇主,常會有對立、衝突出現。本來,勞工貢獻勞動力是為了獲取賴以生活的薪資,雇主提供資金則是為了賺到更多利潤,兩者的目標都很明確,且不相違背,某方面來說「目標還滿一致」,為什麼還會有衝突?!癥結點在於不尊重勞工的人權,以為出錢的是老大,想要怎麼樣就可以怎麼樣,當兩者只有金錢的維繫時,不穩定的情形也就容易一觸即發。

【工作權的賦與】
  在一般的觀念中,勞工的工作權是由雇主的給予,所以勞工常有「為五斗米而不得不折腰」的感慨,也會有『老板永遠都是對』、『官大學問大』的錯誤認知。在勞動基準法第1條中,明確宣示【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說明勞工權益是由法律所保護的,所以工作權是在勞動契約下,勞工所享有且受保障的權益。

【雇主的目標】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雇主標榜成立事業單位的目的在於賺錢。但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在經營事業的過程中,除了遵守稅則規定,堅守誠信原則,更要注意相關的環保、勞工安全衛生、建全福利...等事項,創造一個員工安全的工作環境。
最近某台商在大陸的工廠,接連發生多次的員工跳樓事件,個中原因不一定完全是雇主的疏失,但是行政機關或社會輿論卻都要求台商要負責任。原因在於員工做出殘害自己生命的決定以前,其生理或心理必定有不健康的現象,而工作環境與壓力,常會讓人聯想是造成員工不健康狀況的主因。
所以,雇主要有員工是資本財的觀念,讓員工擁有身心靈的健康、保障員工的工作權、使得員工樂於付出勞動力,是雇主經營事業的另一重要目標。

【和諧創造利潤】
  在會計帳目中,利潤是收入減去支出,當總支出費用低於總收入時,老板才有利潤可言。
支出是原料成本、生產成本與人工成本的總合,在固定的收入下,減少支出就可以獲得利潤。其中影響支出費用最大的因素應該是生產成本,而創造效率、改善創新、與良率提昇,更是降低生產成本的三大方向。如何能讓這【三大方向】朝積極正面的目標前進?關鍵因素就在於員工的【內心感受良好】!
那要如何讓員工【內心感受良好】呢;加薪?記功?給獎金?招待旅遊? 在多年的勞工經驗中,觀察體會所得到的感覺是,這些物質的鼓勵都是短暫的,無法延續【內心感受良好】所發揮出來的高品級勞動力。而常常是在高層管理人員(雇主)出自內心、展現對員工的尊重與感謝時,所激發出的員工自我成就感,會有出乎管理人員(雇主)想像之外的佳績出現。

【結論】
  我以為,員工感謝老板的照顧,老板感恩員工的努力,所創造出來的和諧氣氛,會讓員工自動自發、努力完成自己的責任。只要每個員工做到「自我品管的要求」、「最快完成的效率」、「自我改善的創新」,則全體生產成本想要不下降都很難。

  同時,所生產出來的產品,更因為精良的品質,得到客戶的信任,而售價提高、客訴降低的現象,造成收入增加的副作用,更可以為公司創造高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