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世界人權高峰會-環境與人權

高烽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賴茂州
  在環保意識高漲的今天, 全球為保護自然生態減緩地球暖化,不斷在節能減碳上面做功課. 地球在世界人口急遽增加之下,各項能源日漸枯竭,喚起人們對未來的憂患意識, 在高度工業化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大量廢棄物與垃圾也已影響了人們的居住品質.尤以大量工業廢棄物如經合理化分類 循環再利用 最後可燃成份製成燃料, 用以發電. 對此,如何將社會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有效再利用?同時解決能源匱乏的瓶頸,已是全球共同關心的議題。

  以日本為例,二十多年來嚴格施行廢棄物分類管制, 成功的將廢棄物轉化為替代能源RDF,與煤碳的熱值相當,而在價格上更有競爭力,具節能減碳的功效. 環保政策係一般文明國家最優先的執政目標, 日本政府不遺餘力鼓勵環保相關產業, 並释出鉅資, 委由地方政府與民間企業共同發展節能減碳的產業, 以最有效的方式經營, 可將一般無法當原料再利用的各種可燃廢棄物,製成性質均勻穩定、熱值高的固態廢棄物衍生燃料(Densified Refuse Derived Fuel;簡稱RDF)來協助發電。十多年來 績效斐然. 使用RDF發電,在日本已行之有年,且成果良好。不僅能夠提供部分再生能源還可以減少廢棄物對於人們居住品質的影響。RDF在台灣終於也在2005年3月間也有環保署綠色標章的認證,相較於污染性高的火力發電,和核能發電會產生的核廢料問題,RDF發電都是相對環保安全且潔淨。RDF使用於鍋爐可以降低二氧化碳之排放,並減少灰渣之產生. 雖經政府列為再生能源燃料並頒發綠色能源標章認證然因社會大眾欠缺環保教育及宣導, 產業界對RDF認識不夠 加之環保法規的嚴苛, 台灣政府對環保產業的政策, 採取消極的管制手段, 以重罰制裁違規者, 根本沒有正面鼓勵辦法.至於歷經七年才通過的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卻在購電費率上 以唯恐圖利廠商的心態而壓制購電價格, 導致業者訴願者有之, 告上監察院者有之, 徒增困擾. 要普遍推廣RDF,仍有極大的空間。

   我們深信全人類,均應有享用安全純淨能源的權利。而在享受優質環境的同時也應負起保護環境的責任與義務。

  猶記得美國人權領袖金恩在1963年,發表「我有一個夢」的演說,為了捍衛黑人的人權發聲。經過多年努力至今,美國境內不同種族之人權才得以聲張和維護。 在台灣環境資源有限的前提下,如何讓居住在台灣的人民,能夠遠離廢棄物傾倒和掩埋的夢魘,進一步扶植廢棄物資源再生的業者永續經營,不讓環保與再生能源淪為口號。期待台灣政府能展現金恩博士對於人權努力的精神, 落實再生能源的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