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衛人權、愛護地球

田心國小六年二班 廖霈琪

 別的國家的小朋友沒錢上學,就常常被迫冒著極高的危險、長時間的工作,就教「童工」。   那什麼是童工?是聯合國規定15歲以下的兒童從事勞動者,稱為童工。   這些沒錢上學的小朋友非常可憐,婦女和兒童等弱勢族群經常面臨人權被侵犯、不能接教育與工作的權利遭受剝奪等困境。   如這個為例子:上次新聞有一位外勞來台灣工作,早上一值作超時超量的工,晚上這位母不能照顧自己的小孩,還要去老闆的家幫老闆娘煮菜、洗衣服、收衣服、洗碗……很多事,因為這位外勞受不了所以打電話,得到了法律的保護,也不做超時超量工作。   還好友我國法律,讓這些人權被侵犯的人有了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