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比例的富裕

呼籲政府稅制改革開始 落實社會救濟制度

中華民國公務員 職員 梁德華
  我有逛街的習慣,2010年5月的某一天,我經過台北車站附近的天橋,周邊正在進行「機場捷運」工程,我們的國家,在「表面上」已經有足夠的財力,去蓋起這樣大的工程,但在天橋上面,我看到兩、三個乞丐在磕頭,向人乞討,有時候我會放下身上的零錢,但有時走太快,讓我對這「突兀」的畫面,來不及反應,或者是我剛好也沒零錢,如果說我們國家沒錢鋪路,這還說得過去,但國家「有錢」蓋捷運,捷運工地附近卻有人當乞丐,這是個「不成比例」的富裕。

  我和家人是1975(越戰結束)來臺的新住民,恐怕歷史已經把我們忘了,我父親來到台灣的時候已經60歲,媽媽大約50歲,家裡有五個小孩,我們沒有房子,沒有積蓄,好在那個年代,有很多「生存」的機會,由於我們是「反共義胞」,靠政府發給一點「救濟金」,家人靠著「勞力工」也能維生,那時後「中華商場」還在,和我們相同背景的外省人,在那裡擺地攤,賣花生糖、皮帶、成衣,過了二十年,竟然也可以買下台北市的房子,那時候,不知道是戒嚴時期,新聞管制的關係,還是我正在唸書,不知民間疾苦,不曾聽說有人因為失業,沒飯吃而自殺的新聞事件,但這十幾年來,我常看到類似這樣的新聞報導。

  不知何時開始,政府大量引進外籍勞工,那表示我們「工作」的機會很多,但事實卻不是這樣,因為中國大陸「工廠量產」的關係,成衣和日用品變得很便宜,很少有人可賣花生糖、皮帶、成衣等日用品維生,類似中華商場這樣「攤販天堂」也拆了,十幾年來,我看到政府推動很多改革,從教育到政治,惟獨對於「社會救濟制度」停留在「口號」階段,例如所謂「馬上關懷專案」,申請的條件是家庭主要收入者失業、重病….,實際幫助卻僅是發給1~3萬救濟金,並沒有成為一個制度;前一個星期,新聞又報導某個男子,身上剩幾十塊,為了家中「四口人」的生活,向政府社會局室尋求協助,結果還引起「政府冷漠處理」的誤會,我知道,政府基層單位的同仁很辛苦,不是他們不關心,而是我們國家從頭到腳就缺乏一個「社會救濟制度」。

  和我們一樣在1975來臺的許多新住民,後來為了生活的關係,有些人選擇再次移民到澳洲、法國,包括我的幾個兄長和姐姐,這和「國家忠誠」無關,而僅是為了「求生存」,因為這些國家,在那個年代就已經建立「社會救濟制度」。這幾年,網路科技發達,我的兄長和姐姐常透過網路,和我分享他們所處國家的福利制度,例如,我大姐在澳洲,曾經因生病而失業兩年,這兩年的時間,政府發給他們「救濟金」,足以讓他們「溫飽」,還不時介紹「工作」給他們,兩年以後,姐姐開了洗衣店,開始和我們分享「賺錢」的喜悅,這些國家,在幾十年前,已進化到「社會主義」國家,簡言之,他們的政府經由向企業家課以較「高比例」的稅金,建立「常態性」救濟制度,只要人民失業,政府會發給「生活津貼」,還會派人介紹工作,而我們臺灣卻是等人家失業,沒錢吃飯,快餓死的時候,發給1~3萬救濟金,然後聽任「求生意志」堅強的去當乞丐,對未來絕望望的人,被現實逼去燒碳自殺。

  感謝世界公民總會的義工,他們提醒我要盡一份公民的義務,藉由這個組織的網站,我在此呼籲,「社會關懷」不只是社會局、內政部的工作,政府更應該從「稅制」著手,建立一個常態性的「社會救濟制度」,強迫「有錢人」行善,多繳一點稅金,至於誰是「有錢人」,我們信任政府的規劃,或者我們可以參考先進國家的制度,如果我有幸被政府定義為「有錢人」,我也一定樂於多繳一點稅金,希望幾年之後,我逛街經過台北火車站,不要再看見那種「旁邊蓋大樓、天橋有乞丐」的突兀畫面,新聞報導也不要再出現因生活無助而自殺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