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與人權發展的匯流

科技必須有益於人與環境

實踐大學企業創新與創業管理研究所/國立政治大學創新與創造力研究中心主任 
蔡政安助理教授/溫肇東教授

  科技的對於人類文明、日常生活發生顯著性的改變,尤其在十八世紀的工業革命之後讓社會結構快速改變,到二十世紀科技發展遠遠超越人們想像,因而有科技倫理觀的顯現。而人權的發展則從十五世紀開始,到二十世紀人權成為普世價值,超越地域、文化與種族差異,邁向世界公民的人權觀。兩者發展的匯流,尊重人類與環境,透過國際公約與各國法律的治理以提昇世界人權成為重要的趨勢。

一、科技發展歷程

  1733 年蒸汽機發明至 1879 年電燈出現為工業革命。蒸汽機的發明使家戶生產制度轉換成工廠生產制度,奠定現代化大量生產的基礎。工業革命之前,技術突破是業餘發明家的事, 1747 年職業工程師的出現把科學與技術的運用結合,產生技術發展的結構性變化,而 19 世紀中期電燈發明突破人類白天與室外工作的限制,這是重要的社會結構改變。

  1879 年至 1946 年是電力時代。電力是第一種可遠距離輸送的能源,使產業脫離區域與距離的限制;電力使許多自動化機器變為可行、更有效率、體積更小。此時代主要技術是由大公司所擁有,而技術開始進入人們日常生活,主要有燈泡、電話、汽車、拖曳機等 … 。

  1947 年至 1990 年是電子時代。二次世界大戰國防需求的發明,如飛機引擎、火箭、核能、人造橡膠、塑膠、合成燃料、雷達、電腦等進入人們生活,促進通訊、民航的大量成長,產業的自動化與空間的縮短及利用,社會改變主要有:汽車產生市郊,專業分工出現,技術知識集中少數人身上,環保與污染問題出現。

  1990 年之後是通訊及生物科技時代。此階段的技術發展主要有通訊、網際網路、新材料、科技服務、衛星科技、生物科技、新能源與環境技術等,全球化及創新知識經濟促使全球競爭與合作。

二、科技倫理觀

  隨著科技迅速發展,在人類利用科技以滿足慾望與需求的過程中,科技活動衍生之一系列負面效應,如生態環境汙染與惡化、能源資源問題、科技運用導致軍備競賽,新醫療技術與生物科技衍生之道德與倫理問題亦層出不窮,為人類生存與環境永續發展帶來嚴峻的挑戰。現代科技活動涉及層面從企業到國家或國際之間,其引發的災難與負面效應更不僅是單一民族或國家的問題,而是全人類共同應面對的課題,故人們追求生活品質之同時,必須承擔社會的倫理責任,並為後世萬代子孫負責。

  若科技無所約束與無所規範擴展下的後果,將可能威脅到人類的生存。德國哲學家 Lenk 與 Sachsre 呼籲人們需具備應有之責任感與反思的視野,認為科技發須符合人類全體新社會的價值觀(王國豫, 2005 )。因而科技應以「人性價值」為本,科技之發展應為人與週遭環境謀福利。然而「科技」是把雙面刃,置於正確用途可豐厚民生、創造和平,不當使用或發展則可能帶來破壞與毀滅,故須建立科技倫理觀,以永續資源生產、改善人類生活、保護自然生態、提昇生命價值為目標,使科技發展回歸生命本質與價值之基本面(王淑惠、朱耀明, 2009 )。

  科技倫理觀是人們從事科技創新活動時,對社會與自然關係的思想與行為準則,規定了科學家及其共同體所應恪守的價值觀念、社會責任和行為規範。 1996 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世界科學理事會 (ICSU) ,在匈牙利召開世界科學會議,發表「科學和利用科學知識宣言」,明確指出科學知識的目的是為人類謀幸福,應尊重人的尊嚴與權利、擔保全球環境安全。

  二十世紀以來生物科技發展遠遠超過人們能想像的範疇,生物倫理要求人們反思科技進步對全球社會的深遠影響,聯合國科教文組織深信沒有人類的智慧與道德團結就沒有和平,在 2005 年通過《世界生物倫理與人權宣言》,全球所有國家承諾尊重和執行生物倫理的各項基本原則,使科學決策與實踐遵循並尊重全人類的共同福祉( Hen, 2010 )。

三、人權發展歷程

  人權雖然已經被大家視為「與生俱來的」、「不可被剝奪的」的基本權利,人權也被視為是一種「普世的價值」,超越地域、文化與種族差異的普遍性意義。這種「普世的人權觀」其實是經過人類歷史漫長歲月的演進,與生活經驗的演繹、了解與共識,才累積成今日人權的理想和人權價值的信念。

  現代人權的觀念是源自於十五、十六世紀歐洲的文藝復興運動,而後經十七、十八世紀的思想解放運動,不僅孕育出「天賦人權」的哲學思想,更為現代人權的制度性保障奠定了理論基礎。以美國的《獨立宣言》為例,強調「所有的人生而平等,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政府是為了保障這些權利而存在,任何政府如果損害這些權利,人民便可以改變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

  十九世紀開始,由於受到社會主義思潮及歐洲的勞工運動影響,對資本主義社會所產生的貧富懸殊、階級壓迫進行了反思和批判。社會主義思想特別重視經濟、社會與文化的權利。如果沒有相應的社會、經濟與文化條件的配合,人權的理想也只是空中閣樓,無法於現實社會中實現。在這個脈絡之下,人權的內涵開始由人權對個人權利的追求和保障,進一步地發展到以群體、階級為基礎的權利內涵(張國聖, 2003 )。

  此外,民族主義的浪潮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擴及至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地區,並隨著 1981 年東歐共產政權的傾頹和蘇聯的解體,促使民族自決從國際政治的「原則」提昇至具有重要內涵的「權利」。 1952 年第七屆聯合國大會通過〈關於人民與民族自決權的決議〉:「人民與民族應先享有自決權,然後才能保證享有一切基本人權」。民族自決權成為人權的內涵,使人權觀念的發展超越了個人、階級群體而走向民族,甚至超越了國家的範疇。以集體權利型態呈現人權內涵,將全體人類視為生命的共同體,走向「世界公民人權」的概念(王俊斌, 2007 )。

四、人權世界公民觀

  集體權利的確立不僅保障人類群體的利益,同時也是為了保障個人權利的充分實現。在具體內容上包括了民族自決權、自然財富暨資源權、發展權、環境保護權、和平權、新聞流通權等。

  以環境保護權為例,由於科技的高度發展,國際經濟活動與人群互動關係日益頻繁與複雜,工業污染與自然生態的摧殘也日益昇高,人類面臨所共處的「地球村」的環境惡化危機,因此高度強調重視人類發展生機的共同意識(鄭先佑, 2005 )。 1972 年聯合國於瑞典召開人類環境會議,提出〈人類環境宣言〉,強調「環境對於人類的幸福和對於享受的基本人權,甚至生存權利本身,都是必不可少的」,「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是關係到全世界各國人民的幸福和經濟發展,是全世界各國人民的迫切希望和各國政府的責任」。

  迄今為止,聯合國已經通過了許多相關的決議和國際公約來促進這些集體人權的實現。例如 1952 年的〈關於人民與民族自決權的決議〉、 1960 年的〈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 1968 年的〈發展權利宣言〉、 1972 年的〈人類環境宣言〉、 1973 年的〈對自然資源永久主權決議〉、 1978 年的〈為各社會共享和平生活做好準備的宣言〉、 1984 年的〈人民享有和平權利宣言〉;至於國際公約的代表性例證,包括 1985 年的《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 1989 年的《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 1992 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生物多樣性公約》等(張國聖, 2003 )。

  1978 及 1982 年世界公民大會( World Citizens Assembly ,簡稱 WCA )決議曾分別獲得五十位諾貝爾獎得主的共同簽署、獲得採納,並特別在聯合國公告此一「裁減核武、禁止武器競賽、人權平等、環境保護」行動方案。 2002 年聯合國 NGO 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洪道子博士發表世界公民人權宣言,揭示:「人權源起於人與人彼此的尊重,以愛為動力,用文化交流結合人類心靈的力量,讓世界公民得以共享自由,人權得以保障,和平得以實踐。期能藉由世界公民人權的關懷,引導世人愛自己、愛別人,愛自己的國家,也愛別人的國家,尊重生命,維護自然,提昇全球人權,共進和平新紀元」。 2007 年洪博士於聯合國第 60 屆 NGO 年會上發表「影響世界命運的關鍵點 - 轉動好念,轉動世界」(洪道子, 2007 )。

五、結論

  科技倫理觀應是大眾全體的責任,因科技活動包含許多階段,在每一特定階段會涉及特定的當事人與參與者,如政府官員、科技專家、產業界、法律界、倫理學、環保界人士,甚至一般的群眾等。科技發展應以不損害人的尊嚴、健康,以及人性善良價值與全人類福祉為考量,且無害於地球之自然生態環境。

  而重要的觀念是不要以為某些個人行動對他人或環境僅是微小的副作用,累積眾人的行動將對環境造成大傷害( McGinn, 1991 ),如汽車排氣一輛與一千萬輛的結果是大不相同。同理也不要忽視個人的善心善念的力量,累積千萬人的善心善念將成為一股巨大的正向能量,可以影響人的生存、環境的安全、提昇世界公民的人權,這也正是 洪道子 博士「轉動好念轉動世界」的意涵之一。

  科技與人權發展都匯流到相同的標的,即都關心人與環境。科技倫理觀認為:科技發展必須改善人類生活、提昇生命價值、保護自然生態、永續地球資源;人權世界公民觀認為:人權源起於人與人彼此的尊重,將全體人類視為生命的共同體,結合人類心靈的力量,尊重生命,維護自然。

  因而,每一個人應該都要有世界公民人權概念,願以一己力量聯合眾人之心念,發揚科技倫理觀點,尊重每一個人的生活與尊嚴,重視生態環境與地球資源,科技發展能真正有益於人與環境。

 

參考文獻

王俊斌, 2007 ,「個體自由、全體權利與全球公民-論人權理念的發展與教育實踐」, 師大學報 , 5 卷 1 ,頁 25-44 。

王淑惠、朱耀明, 2009 ,「科技倫理之意涵、責任與教育」, 生活教育月刊 , 42 卷 7 期,頁 3-23 。

王國豫, 2005 ,「德國技術哲學的倫理轉向」, 哲學研究 , 5 卷,頁 94-95 。

洪道子, 2007 ,「影響世界命運的關鍵點 - 轉動好念,轉動世界」,聯合國第 60 屆 NGO 年會。

張國聖, 2003 ,「現代人權的發展源流與意涵」, 通識研究集刊 , 4 期,頁 1-18 。

鄭先佑, 2005 ,「環境正義、環境人權和治理的歷史淵源與關係」, 應用倫理與研究通訊 , 36 期,頁 19-25 。

Henk, A M, 2010, “ UNESCO's Activities in Ethic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Ethics , Vol. 16(1), 1-7.

McGinn, R. E. 1991, 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 , Englewood Cliffs, New Jersey : Printice-Hall.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