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之資訊氾濫的人權省思

主向有限公司系統工程師 張宏杰

壹、前言

  在傳統中華文化中,有所謂「中庸之道」,指的是對待任何事物均能不偏不倚,不會過與不及,否則容易造成程度不一的負面影響,破壞了原本的平衡局面;讓我們用這樣的角度來檢視現今環境,所謂「資訊科技時代」的發展狀況。

貳、資訊科技時代的現象

  不可諱言的,現代科技進步的步伐遠超過以往數千年的人類歷史進程,最大的特點即在於資訊傳播的速度、廣度及深度,做到了讓身處世界不同角落的人們,都有機會閱讀和使用為數巨量的資訊,甚至無論該資訊對自己有否產生任何意義!其中以 1990 年代,整個「網際網路」開始向公眾開放為最重要的關鍵,而經過多年的發展,「網際網路」提供了人們各種不同的便利工具,諸如電子郵件、即時訊息、線上購物、線上遊戲、網路日誌、網路社群論壇等,幾乎已成為許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且其不限地域、時間等之特性,更加速了全球經濟發展的腳步;因此,從表面上看來,似乎「網際網路」對促進全球人類各個層面的進展提供了不可磨滅的貢獻,然而,當我們再深入觀察此種現象時,除了科技進步所帶來種種生活型態的改善外,是否有發現缺漏了些什麼?

參、龐大的資訊量

  首先,針對「網際網路」的盛行所帶來的巨量資訊,使用者不可能無止境地全盤接收,勢必會依照自身狀況有所抉擇,這個時候問題就顯現出來,例如,使用者如何判斷眼前的資訊是對自己有意義的?如何判斷該資訊為正確無誤的?如何有效過濾出真正的需求?諸如此類,愈來愈龐大的資訊量令人眼花撩亂,甚而無所適從,逐漸困擾著每位使用者;歸納其問題的根源,其實就在於如此龐大資訊量的始作俑者,即資訊的原始創造者,後續的資訊複製及傳播者;其中佔最大比例的原始創造者即為各類新聞媒體,其次是個人論壇或網誌等。

  現今所有新聞媒體幾乎是無時無刻地往「網際網路」塞進大量的新聞報導、廣告、宣傳資料等,其內容往往為了吸引更多的視線,增加了許多無謂的誇飾,甚而充滿玄幻扭曲之意象,於是,原本應該是主要重點的事實真相,就經常被有意無意間地忽略掉,而使用者亦愈來愈難以正確判斷出資訊的真假對錯。甚至,部分受到不實資訊影響的使用者,在自認為發揮善心之舉措,或是其他目的,就將該資訊複製傳播給更多的網路媒體或使用者,而不自覺成了幫凶。

肆、言論自由之自我檢驗

  我國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其中言論自由乃現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礎。再者,聯合國一九八四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明定「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利。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經由任何方法不分國界以尋求、接受並傳播消息意見之自由。」但是第十二條「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所或通訊不容無理侵犯,其榮譽及信用亦不容侵害。人人為防止此種侵犯或侵害,有權受法律保護。」以及第二十九條第二項「人人於行使其權利及自由時,僅應受法律所定之限制,且此種限制唯一之目的應在確認及尊重他人之權利與自由,並謀符合民主社會中道德、公共秩序及一般福利應有之正義要求。」此段條文之意義在於「言論自由」並非是可以無限制地擴張而不受制約,必須因公、私益上的理由予以適度的限制,例如檢驗其是否已危害到社會秩序、國家安全或侵害個人名譽、權利等。

  然而,儘管「世界人權宣言」對每個人或組織都適用,可是它並無直接的約束力,所憑藉的仍舊是每一個人或群體的自我道德要求,以及彼此之間的互助合作精神,這才是促使「世界人權宣言」成為全人類普世價值的原動力。

伍、 「網際網路」的正向思考

  「網際網路」的普及突顯了一項重要指標:它實現了不分國界、種族、語言、性別 ... 等諸多差異,令所有參與其中的人們站在同一個平等的地位,彼此之間可以無拘無束地自由交流和分享資訊,幾乎代表著一種完全開放的「烏托邦」理想境界;但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原本用來造福人類的便利工具,在促進知識普及的同時,亦發現了許多不實的資訊充斥其間,這些不實資訊或許只是讓人一笑置之,但長期觀察卻發現若干個令人不解的現象;例如,社會上的某些觀念或所謂常識,其根源竟然是來自於「網際網路」上所流傳已久之以訛傳訛的不實資訊;另外,全球網站自 2007 年 10 月即已突破 2.5 億個,而比較同類型網站的內容時,發現有一定比例是大同小異,或是某些網站幾乎是抄襲其他知名網站的內容,似有侵犯智慧財產權之嫌,又或者某些網站的經營失當,其內容粗淺而表面,不僅讀之無味,更是浪費網路資源,違背了原始發明「網際網路」的初衷。

  於是,我們不禁要問,到底 「網際網路」對世人的意義,是一種工具?還是溝通的橋梁?或是謀求自身利益的手段,亦或單純的社會現象?如今因「網際網路」所產生的全球社會、文化的變遷,似乎還處在一個紛亂的過渡期中,許多使用者尚未養成尊重知識或資訊的人文素養,甚至無限制擴張 「言論自由」的範疇,例如未經原創作者、持有人或關係人的同意,擅自將某些影片、文字等散佈於網路上,侵害了相關人員的 智慧財產權、隱私權等,甚或造成了一股不良的社會觀感。且大部分的人們看待此種現象,亦多是以自掃門前雪,息事寧人的姑息心態視之,這就更助長了始作俑者的有恃無恐,以及其他若干投機者的群起效尤。

  事實上,在民主的社會中,理想的狀況是依靠群體的智慧與力量,共同團結合作來促進整個社會國家的進步發展,而 「網際網路」最重要的特點即在於 群體力量的結合,所凝聚出足以改變世局的動力,雖然很多時候此種力量如一盤散沙般,短效而缺少持續性,但也因為人們的努力,以更加開放包容的精神,嘗試喚醒世人正確的價值取向,希冀在全世界播下更多希望的種子,進一步導正 「資訊科技時代」所產生的眾多負面影響 。

陸、結語

  「網際網路」就如同一個虛擬的社會,所有人處於相等的地位,沒有歧視,沒有階級差異,更沒有貧富之分,共同架構出各人心中理想的幸福快樂,為了營造出此種完善的環境,除了資訊科技的持續進步外,建立所有參與其中的人們之正確對待資訊的態度,不因個人或組織私利,或圖謀一時之便利,任意製造、傳佈無益於公眾之不良資訊,讓「網際網路」上的所有資訊更加具有適用性及完整性,進而提升人們網路經驗的價值觀,讓現今仍處於紛擾紊亂的網路環境,重新回到造福全人類,乃至全世界的正軌,絕對是身處二十二世紀的我們責無旁貸的重要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