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婦女的夢魘

家管 張力那

  我是一個單親媽媽,在孩子三歲的時候,和孩子的爸爸離婚,原因無他,我嫁了一個好賭成性的老公,一開始要我向娘家借房屋權狀到銀行設定貸款給他償還賭債,之後不但每個月貸款還不出來,更甚向地下錢莊不知借了多少錢,最後甚至躲起來不知去向,我在灰心之際,他出面談離婚說是為了我母子安全,不忍心讓地下錢莊找上門,又說他沒有東西可以留給我,美其名說把兒子當成禮物送我,事實上完全不曾關心過問孩子任何成長的過程,而銀行貸款償還便落在我一人身上,我咬緊牙根攢錢,所幸,我的姐姐尚未出嫁,有能力幫我一起養育這孩子,過了幾年,我的前夫回頭來找我,他說他覺得一家人應該要團聚,兒子不能沒有爸爸,成長過程會不完整,其實我心裡企盼著是最簡單的家人生活,有老公,有小孩,粗茶淡飯也是甘之如飴,他想重新開始重新生活,於是他說服我將房子拿去二次貸款,他說他有外債不想再欠別人,他承諾會按月還錢,我一心只想一家團圓,不疑有他便再次向銀行貸款,怎奈,錢一到手,他一溜煙又音訊全無。

  由於我的學歷不高,加上家有幼兒,工作十分不穩定,於是向銀行辦理信用卡,現金卡等等來支付我的生活所需,每期都預借現金,也只能還最低額度,如此日積月累下來,我早已被卡債拖垮,常年向姐姐借貸來繳銀行欠款,甚至於房貸也無力償還,於是將自己名下繼承二分之一的部分過戶給姐姐,全由固定薪資的姐姐清償,讓她每個月也所剩無幾,說起來,姐姐是仁至義盡了,但仍然無法幫我解決債務問題,因為我的卡債,循環利息的累加起來,我很想一睡就不要天亮,因我再怎麼也沒法還完。

  我知道是我個人的錯誤,但若不是銀行的循環高利息讓我喘不過氣而無力償還,若不是金融體系連線通報上鎖我的帳戶,我的工作也不至於難找到這個程度,銀行在借錢給客戶時,都是笑臉迎人的,而在追討債務時,卻像是吃人老虎般,欲致人於死地,日前,銀行來函追討欠款不成,於是控訴於法庭,要求將過戶給姐姐部分的所有權塗銷而進行處分,法院也判決准許塗銷之要求。

  我只盼法院於情於理都不應准許塗銷,因為那是我姐姐的基本居住權,一直以來她沒有用到借貸來的一分一亳,卻要全額清償貸款,說來姐姐才是真正的受害者,這已經是蠟燭兩頭燒,我問姐姐要怎樣她可以不用再被我的債款所連累,姐姐回我一句:「妳沒看到電視上都是全家一起自殺嗎?不然銀行還是能找到關係人來逼還欠款的!不過,妳別想,因為我還要做有益世人的事,我在世界公民總會當義工呢!我不會想死,所以妳也別想逃避責任,好好想辦法處理,擔起妳該負的責任吧。」

  我處於弱勢,也處於劣勢,更盼能立法通過條款,銀行該給債務人機會解釋,給債務人緩衝期一兩年,而不是咬著不放。因為需要預借現金的人,都是一時走頭無路,所以更應將預借現金的利息調降至最低,才不會造成卡債風暴,抑或是社會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