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與我

家庭主婦 林欣薇

  前幾天看見一則新聞,關於一僱主強迫他信奉回教的外傭要吃豬肉的事件,這使我多所感慨! 我們常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但是當面對我們的下屬或傭人時,是否因主僱關係,而將對方視為自身所有之資產而忽略了尊重呢?

  尤蒂雅是幫助我們家的印尼外勞。一開始我們都不習慣家裡多了一個人,但是將心比心,想到她一人離鄉背井,為了生活到外地打拼,便心生佩服。再加上我實在是一個拙於家事的家庭主婦,粗心大意,我的兩個女兒也都是在她的細心呵護下順利健康地長大,所以對我來說,雖然我們是主僱關係,但是一直將她當成家人,像對待姊姊般地感謝她的協助。

  記得在女兒五個多月時,一次將她放在我的床上,準備餵奶,沒想到我一坐下,因為床斜了一邊,她就滾到地上而哇哇大哭,尤蒂雅匆忙從廚房跑來將她一把抱走,心疼地跟女兒一起哭,還跟我說:“妹妹受傷 都是 小姐照顧的時候!”當下雖令我頗為錯愕,除了愧疚也感謝她的用心。一次她超感動地告訴我:女兒跟她說她可以一直跟我們生活,她老了女兒也會照顧她。小孩對情感的交流更直接與真切!

  還有一次她回印尼時,她說都不敢將我們的相片拿出來,因為太想念,會哭!我們會談心,會互相鼓勵,雖然有時難免會有彼此間不舒服的時候,但這情緒也很快過去,因為我們都會想對方的好。我非常感謝在小孩幼兒成長的階段有她的協助,又怎會將她當成傭人呢?相信她也感受到我對她的好,對她的尊重,所以她也更真心地做她的工作,享受她的工作,真的就像一家人一樣。現在雖然她已不在台灣,不在我們家裡,但是過年過節,會彼此通電話,談談近況,彼此就像是一個在遠方的家人。

  一直是相信因果與緣份的。在我身邊的人必定是跟我有緣之人,結善緣也是我一直鼓勵自己的原則。人與人之間若是皆能彼此尊重,就是一個善念的發送,通常回應的也就是善的,好的。我們也常說施比受更有福,當我們真正享受於人與人之間善的交流,也就自然地昇華了施與受的關係,真正體會身為人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