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的人權

三島實業技工 吳文財
  天賦人權是天上賦予人類的一顆博愛、慈悲、包容、寬恕、勇敢、正義、智慧之心,為了普世的人權價值,讓人人活得有尊嚴,人權之保障已成為進步社會之潮流,而且普遍得到認同,可是對於己頒訂的人權法規,在遵循與保障上卻仍有相當差距。國際上對於勞動人權之提倡已久,依據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之世界人權言23條:(一)人人有權工作,自由選擇職業,追求公正與有利的工作條件,免於失業保障。(二)人人有權享有同工同酬、不受歧視。(三)工作者有權,享有公正和有利的報酬,確保他人和家屬享有符合人類尊嚴的存在,必要時輔以其他社會保障方式。(四)人人有權為維護其利益而組織與參加工會。第24條人人有權享有休息和閒暇,包括工時應有合理限制與定期有給假日。政府在民國98年12月簽署兩項國際公約,根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第八條之一的規定,締約國要承諾人人有權為促進及保障其經濟及社會利益而有組織工會及加入組織,自己選擇工會的一個權利,工會有權自由行使它的職權;第二個公約:公民跟政治權利公約的第二十條之一,人人有自由結社的權利,包括為保障其本身利益而組織及加入工會的權利。

  台灣現階段勞動人權之概況:台灣近二年來受到全球性金融海嘯之衝擊,常有傳出工廠倒閉、業務緊縮、企業裁員的聲浪、失業率總是居高不下,造成求職者多、徵才者少,加上產出市場下滑、出口持續衰退,致使勞動市場愈顯惡化,受金融海嘯衝擊產生經濟危機之際,最直接且影響最大的莫於勞動條件之降低及相關工作權保障的削滅。根據2009年台灣人權指標調查指出:經濟、勞動二項人權退步最多,在全球不景氣之情況下,台灣之勞動市場和勞動條件對於勞工而言,愈來愈不利,以下列舉幾項現況作為說明:(一)近幾年政府的西進政策,鼓勵企業投資中國,是夢魘的開始,工廠、資金大舉前進中國,全台灣的工業區裡的廠房一半是空的,再加上大量引進外勞,以致失業率節節升高,國民黨再度執政,更變本加利,開放三通,台灣完全沒有利益可言,不管百姓、勞工如何抗議,完全不理會,現在更糟,國民黨上上下下為自己的利益,強力推什麼『會擱發』ECFA兩岸經濟條例,執意鎖在一個中國,連最基本的國家主權都可以不要。綜觀幾十年來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的任何談判,沒有一次成功,總是輸到脫褲子,中國大陸領土那麼大全輸掉,現在連最後一塊領土台灣也不保了,台灣人啊!台灣人您怎麼不生氣?您怎麼不覺醒啊?(二)經濟不景氣,造成經營困難,致使緊縮業務甚至關廠,歇業以及遷廠,直接反應在勞工之勞動條件下降和其工作權益無法獲得充分保障,如此一來勞工為保有工作機會以及維持生計,只得被迫接受不合理的勞動條件,甚至無法主張自身的相關權益,淪為經濟危機的最大受害者。(三)非典型勞動的擴張,壓縮了正規勞資關係之型態,使得雇主得以規避典型聘僱關係所需負擔之相關責任、費用,以降低其營運成本,其伴隨而來的是整體勞動條件降低,相關工作權益無法獲得伸張,影響勞工甚鉅,尤以勞動派遣最為普遍,其理由是節省人事成本、雇用彈性化、打壓工會、身份上的次等勞工,沒有升遷機會,勞動三權『團結權、結社權、協商權』被徹底剝奪,同工不同酬、工資水平低落等不利於勞動人權的實現。

  勞動人權具普世價值,非任何人可以任意剝奪與限制,台灣身為國際社會一份子,應與國際社會之進步國家同步,共同致力於提升勞動人權,且落實國家政策,並適用於全體勞工,並且以積極作為,改善國內勞動人權,以符合尊嚴勞動精神,以提升台灣之國際地位及落實勞動人權之保障、勞動人權之實現,影響的不僅是勞工本身,間接影響整個國家社會的安定,因此政府對於促進人民就業之相關政策與措施,皆須致力制定外,實質上勞動條件與工作權之維謢,也是責無旁貸,以期促進勞資雙方關係的和諧,並全面提升國家經濟社會的總體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