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人權與尊嚴

清溪文藝作家協會榮譽董事長 何沛雲

  人權是天賦不可奪的權利,美國獨立宣言:”全人類都是生而平等的,他們具有天賦不可奪的權利”. 法國人權宣言: ”在權利上,人是生而自由並且平等的”。簡單的說把人當人就是人權。這些都是暢述人權的要義,聯合國憲章及各國憲法均設有維護自由與平等之基本人權的專章。而自由、平等、民主與人的尊嚴有密切關係,在民主國家中,人的尊嚴及個人自由的維護是基本人權的普世價值。而政治家就負有重責大任,一個受尊敬的政治家必須有維護人類尊嚴的智慧和能力。

  現代中國著名學者胡適博士逝世後,美國國務院曾對外發表正式聲明說:胡適博士是中國二十世紀的偉人之一,他在維護人類尊嚴及個人自由方面是足以領導全人類的。另外,過去美國總統要提名國務卿交國會通過的理由之一務必是:”凡出任國務卿者務必要具有維護人類尊嚴的智慧及能力”,足見民主與維護人類尊嚴的重要及影響力, 也更可見彼此的依存度是息息相關的。

  至於什麼是尊嚴呢?我的認知是身心受尊重才有尊嚴可言,反之就沒有尊嚴。小自家庭大至國家,每個人都希望受到家人及周遭的人的尊重, 每個政治人物也都希望他在為民眾處理事務時能受到百姓甚至其他國家人民的尊重。但若只希望別人尊重自己而不懂得尊重他人,這就稱不上是民主,因為所謂尊重應該是彼此尊重戶互相尊重。就拿我們國會殿堂裡的立委質詢官員的問政內容, 經常可以看到民意代表對官員盡是人身攻擊及侮辱之能事,不但對於要質詢的國事早已脫離主題,只見官員被罵得狗血淋頭一臉委屈完全沒有尊嚴可言。官員當下可能心裡只在想當個官當到如此沒尊嚴臉上無光,有不如歸去的感覺。對於人民的事被如此失焦的處理也非百姓之福。人生在世,面子不可少,裡子更要顧,人怕被傷害,樹也怕被剝皮。尊嚴若受損、名譽若受害,對愛惜羽毛的人是莫大的打擊, 所以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且自助助人當可獲人尊敬。古人有言, ”處事無奇但率真, 齊家有道唯存厚”, 率真與存厚是處事齊家之本,亦為活出尊嚴的良方。

  人權是公認的普世價值,而人權的彰顯需以民主為基礎,如果一個國家或社會沒有民主觀念當然也談不上民權了。一般人以為台灣是個民主的社會也是個重視人權的社會, 這種觀點基本上是沒錯,但有一點需留意的是, 有人認為”台灣民主太注重人權過了頭”, 對於這種論調我認為民主與人權得之不易; 同時, 因為人的尊嚴在人權民主之本, 也在人權。因此, 即使注重的有點過頭也宜予以尊重, 毋須苛責。君不見,在「帝制」時期,一般百姓,只要官家一句話,抄家滅族,只在於一夕之間,官欺民更是史不絕書,人民也無可奈何,徒呼負負。如今就如前言,由於「民主」「人權」得之不易,因此即使有點過頭,我們怎忍苛責?在台灣我們的國家,社會雖然已經有「民主」也有「人權」了,但是有些人假借「人權」、「民主」而逞個人「私慾」,對「民主」、「人權」行傷害之實,這就唯有仰賴法律來加以嚴重的制裁了。

  相互尊重,是世界和平之始, 上世紀發生了兩次大規模的戰爭,統計死亡人數超過一億人,究其原因,大致不出「種族歧視」,「資源掠奪」範疇,國與國間的相處,大體上和人與人相同,人與人能相互尊重,沒有爭執,架就吵不起來; 國與國之間相互尊重,種族與種族相互尊重,其理相同,則兵不興,於是就沒有戰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