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店頭海報談尊重

慕客館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門市店長 石瓊文
  我自出社會以來就是書店的門市人員,有很多的狀況看在眼底感慨在心底。尤其以下一代的表現常常令人思考我們的教育體系出了什麼問題?是只要會讀書就好嗎?功課好就好嗎?這是家長的責任還是學校的責任?

  舉個最近的例子,店裡面常有出版業者送的店頭海報,給門市宣傳和介紹用的,當然這些海報是只有門市才會擁有的,屬於非賣品,數量不多。而這些海報我們會配合張貼在各個牆面上甚至醒目的位置,想當然都是當紅的或是最新的卡漫電玩類、影視寫真偶像類,常常引起青少年們的興趣甚至覬覦,還有客人當面索取。因為是宣傳品,所以我們是拒絕給客人的。

  當同人展及動漫展的時候,客人會順路來找尋相關的資訊挖挖寶之類的,這些店頭海報就吸引大家的目光。書店都會標示店內禁止的事項,包括禁止攝影,無非是尊重智慧財產權,碰到不清楚的客人門市人員會加以勸說。或許是這些宅男宅女太過熱情了,大老遠看到當紅的卡漫海報就跑百米的速度衝到面前歡呼不已,就在熱騰騰的討論之下,拿起手機就準備拍下來,自然門市人員就前往阻止,但是這些青少年居然沒聽進去依舊故我的拍,我想說是不是我說話太小聲了,這次是站在他們的面前勸阻,還是一樣沒用,整家店的客人都安靜下來了,大家都看到這個情形。直到我用力拍書發出聲響才停止拍照的動作,然後轉身就逃跑,有位小女生轉身來說了句對不起,但是這個道歉已經來不及了,我們的教育就是這樣。

  有位媽媽帶著女兒看到這個情形趁機機會教育,這些小孩子都不會問店家可不可拍?就私自拍照不懂得尊重店家,聽了好感動真是謝謝這位媽媽。現在科技真是太發達了,隨手就可以拍照隨手就可以從網路上得到資訊,沒有顧慮到是不是已經侵犯到智慧財產權還有個人隱私權。唱片業者的盜版猖獗,這些作詞作曲家的版權備受侵犯。影視明星的隱私權被狗仔隊攤在陽光下一點私人的生活都沒有,難道身為公眾人物就沒有隱私、基本人權可言?還是大家的自由太過了?自我意識太過膨脹?不懂得尊重人權。在利益當前而過度開發山林,不懂得尊重大自然尊重環境,引起大自然反撲,世界各地的水災、旱災、種種天災,種種現象,都是人類的不尊重引起的。

  現在的教育是要學生會唸書考好成績就好嗎?大學生半夜沒水可以洗澡就報警處理,新的社會現象「慣寶寶」,網路上的新聞批評現在學生頂著文憑卻沒有文憑之實,生活都是父母親打理好,富家子弟沒錢花用居然逆倫傷害父母親,看到社會新聞不禁使人感概,我們的教育怎麼了?人權教育需要從小就灌輸,往下紮根,懂得尊重自己尊重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