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自己

米地摩爾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 方寶明

  近來各方都在疾呼人權,似乎人權在這些年來變成了一件非常值得注意的事情。我想與其去研究什麼是人權,我這個一介平民,還是分享一些自己跟人權有關的生活心得吧!

  每當社會發生什麼重大的災害,不論是地震、水災還是什麼意外,我們都發現各地的捐助非常踴躍,這個社會的人,大多是都十分具有愛心。上個月從大陸出差回來,從機場搭了排班的計程車,我看到了司機的一隻手打著石膏,於是關心的問了一下,原來是他幫客人從後行李箱提行李的時候,客人不慎把後門關上,當下壓到他骨折,讓他好一陣子都不能開車。接著我們就聊開了,他其實是台北急難救助總隊的中隊長,平常有任何重大意外,他們都是第一群趕到現場去援助的,他描述著救助工作的種種甘苦,我也聽得津津有味,原來社會上有這麼一群人,這麼有善心,能夠不顧自己安危的拼命救人。

  我們聊到了他的家庭,他的老婆跟他結褵數十年,兩人感情很好,雖然他每次要出任務,他老婆都非常擔心,但對於他的義舉她給予尊重,而他也都不忘每隔一段時間就打回去報平安,深入災區的危險外人很難想像,但從他口中可以約略知道。他的兒子也受了他影響是某個分隊的隊員,連他兒子公司的老闆都加入其中,真是一門豪傑。我想到的不是他的義舉多麼偉大,而是我曾在奧修的書上看到的話,大約是說,人要愛人之前必先愛自己,極端的自私會變成無私,而愛像是水桶的水一樣,自己的桶子滿了,才能滿溢出來滋潤周邊的人。就像自己餓了肚子,不把肚子先填飽,卻把手中的麵包拿去給乞丐,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很偉大,其實卻是很愚蠢的作法。

  也許在倡導什麼事情之前,每個人都應該先想想,什麼叫做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所不欲之前,必然要知道"所欲"是什麼,而"欲"就是自己所愛所喜好。好比今天你走在路上,很討厭人家亂按喇叭,但是自己開車碰到有人很白目的時候,卻瘋狂的按喇叭;又或是你自己嫌人家很小氣,但是去吃飯卻總是想慢點付賬。人往往都只會去計較別人,對自己卻很容易寬恕乃至放縱,要批評別人永遠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但自己有先做到嗎?

  我發現這位隊長,他真的是很樂在其中,雖然他說他每天睡沒幾個小時,送完我他還要去高速公路走山的現場去坐鎮,但看他說的神采奕奕,就知道他做的不只是好事,而是讓他自己也覺得開心的事情,所以他不需要去搶功爭名,如果他只是為了行善而行善,為了要得到上天堂的好成績,為了要往極樂世界而積陰德,那所有的行善,都因此有了目的,有目的就有得失,有得失心就不會快樂。

   我又想到南台灣大淹水導致滅村的時候,有個英勇的救難人員,因為過度勞累而導致腦溢血,他的兩個小孩都還不到10歲,當他在加護病房生死未卜的時候,記者竟然去訪問小朋友,問他們知不知道爸爸發生了什麼事?問他們會覺得難過嗎?鏡頭還從下往上的打了個大特寫。如果今天躺著的人是記者本人,人家這樣採訪他的子女,他又作何感想?

  這個社會真不知道出了什麼問題?希望大家能多愛自己,也許你就會發現真正的幸福不是你自己一個人幸福,而是當身邊的人也都幸福,那才是幸福的極致,如果每個人都這樣想,人權的問題,應該不大吧!我如是的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