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體罰可以教好小孩, 那動手的你應該沒被打夠; 如果死刑可以弭平傷痛, 那你把受害者的命看的太賤了.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我從小被打, 就一些莫名其妙的打, 像是老師拿了家長的錢但是他的小孩沒當班長變成我當, 我也被打; 我明明都告訴你我要考文組了, 數學不好也要被打...... 在那個還沒有禁體罰的年代, 老師的刑罰是一種它媽的創意表現, 一下叫你去教室後面用頭把圖釘一個個釘進壁報板, 釘好了再要你把壁報撞破一個洞; 一下要你到教室前面用手捶牆壁一邊大叫" 老師沒有體罰我, 是我自己賤 "; 一下要你跪到司令台然後要大家下課過去探監; 一下用熱水潑你整身然後還不能去保健室...... 多到數不完, 然後這些人我們稱為老師. 現在的看法是, 他們很可憐吧, 或許他們自己並不這樣想, 不過這才是真正可悲的地方. 以痛苦養大的小孩, 帶給世界的就只有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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