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與人權

家管 劉依鶼

  看了世界公民總會網站後,內心非常感動,也深刻的認為,「人權」是普世價值,是一種互相尊重、愛與和平的極緻展現,一個公平與正義的社會,才能讓人民得以安居樂業。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一律平等。所以人權是與生俱來的權利,尊重人權使每位國民在有尊嚴及受到保護的前提下,得以安定地生存在這片土地上,因此我們必須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實踐尊重人權的觀念。

   我們為人父母,平日就該教育孩子,要尊重別人,舉例而言,最近兒子班上有一位同學,全班都排擠他,只因他家庭因素,乏人管教,每天全身都髒兮兮的,大家就不跟他玩,還用言語嘲諷他,我告訴孩子,有緣才會編在同一班,不可以排擠別人,相信他也不願意這樣,要試著去包容他、接納他,他才有可能變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進而做到「待人如己」,兒子聽了似懂非懂,但我要教他的是,對人最基本的尊重,只有從小灌輸孩子正確的觀念,以後他長大了才會懂得什麼叫做「人權」,什麼叫做「尊重」,也才能做出對社會、國家有益的事。

   身為世界公民的一份子,對於自由、民主、法治、人權這樣的一個世界普世價值,每個人必須共同來推動,讓它成為整個社會的核心價值,這樣「天賦人權」才能真正彰顯出它的意義與價值。人民需要的是安居樂業,安全、安定的生活環境,只有一切「以民為本,以法為規」,真正落實重視人權,相信台灣及下一代的子孫一定能過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