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人權

萬芳高中學生 劉書愷

  學校是讓人汲取知識、禮節,明白做人處事的道理,以及學習如何跟來自不同環境成長的他人相處的地方,老師用許多方式教導學生,希望學生改過,將來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人,有的用打,有的用罵,反而造成學生一生的陰影,童年原有的快樂變成害怕。

  數天前報紙登出一則有關學生被老師罵到不敢上學的事,她在全班同學面前不斷被老師嘲諷,跟男同學玩被罵「花蝴蝶」;上課偷偷傳紙條被發現,周遭的同學也必須負連坐責任跟著被處罰,使得班上同學沒人敢接近她,即使被罵哭還一直被說裝可憐,讓她身心受創就算要從國小升上國中,也不敢去學校上學。

  教育部?了學生的身心發展,禁止老師體罰,其中包含了造成精神上傷害的言語,最後女學生與她的母親一同向學校、教育機關申訴,老師遭到教師懲戒委員會的懲處,然而女學生的心中還是很害怕,常常哭,常常顫抖,需要長期的輔導。

  雖然老師說了些理由是她的態度很差,為了她好才罵,或許老師說的有理,不過學生終究是個小孩,還是要顧及小孩的心靈,有時太過激烈,孩子告訴父母,讓父母與老師之間對立,小孩卻成了中間最無辜的受害者,必須承受雙方的壓力,他總會覺得這件事的發生都是因為自己的關係,都是自己的錯。在學習的階段中是每個人最難忘也是最快樂的童年,用不當的教導導致身心受創,造成一輩子的陰影,反而適得其反,相信沒有一定要打、罵才出的了好學生,用其他方法也可以讓學生改過,並且快樂學習。